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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在校举行

  本报讯4月12日,为期两天的第四届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在渝开幕。本届论坛主题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研究”,具体分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基本问题、社会转型与法律转型、和谐社会与法律发展、民生法治理论研究和依法执政理论研究等五个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我校副校长付子堂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山东大学齐延平教授等专家代表出席了开幕式并分别致辞。开幕式由我校法学研究所所长赵明教授主持。
  开幕式上,我校副校长付子堂教授说,法理学博士生论坛是法理学博士生和指导教师的一次盛会,对加强法理学博士生培养、促进人才质量提高是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他希望与会者能广泛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最后,他还提出并阐释了本届论坛的宗旨即“理性思考、自由讨论、平等对话、增进友谊”。
  李林教授在致辞中认为,本届论坛主题是较为政治化并充满睿智的论题,相信与会者将会对此展开非常深入的探讨。他还与大家分享了读博期间的经历和感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经验教训勉励博士生们珍惜光阴,刻苦钻研学术。
  姚建宗教授强调,博士研究生应加强学术自主性,要借助论坛等沟通渠道,积累学术资源、提升学术水准;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特别是在现今法学交流扩大化、知识体系跨学科化的大环境下,更应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激流勇进。”
  齐延平教授表示,随着中国社会转型、法制变革和法学研究的变化,法学应与社会的急剧转型相适应。他还与大家分享了阅读西政法理学科《法理学讲演录》的感受,主张“法之理在法外”,应关注“生活当中的法”,从书本上的法到生活中的法。他祝愿博士生们通过交流使得视野更开阔,理论更深厚,思想更深邃。
  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十几所院校的40余名法理学博士生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了论坛。
  据悉,该论坛是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倡议发起,并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八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招生单位共同设立的。(蒋海松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