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高瞻远瞩敢为人先以人为本奋进创新———朱剑英谈创建一流大学的关键



图一:我校通过“211工程”预审


图二:我校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接上一期)十、进入国家“211工程”
  国家建立“211工程”是有名额限制的,即对各工业部门和各省而言,一个部、省最多只能有一所大学进入“211工程”。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已有北航和西工大进入了“211工程”,已经超过了限额,我校无论如何不可能再用航空工业总公司的指标进入“211工程”。唯一的希望是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总公司”)和中国民航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联办南航后,利用民航总局的指标进入“211工程”。我曾就此方案多次与当时主管“211工程”的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副主任韦钰商谈,他们都表示:一定要有实质性的联办。韦钰副主任甚至提出联办要由民航总局主管。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实质性的联办,并向国家教委提交实质性联办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就成为我校能否进入“211工程”的关键。
  为此,在联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协议签字仪式结束后,我们立即抓紧筹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董事会和起草联办南航的《原则实施意见》。经过反复协商,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首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董事会由21人组成:中航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彦仲和民航总局副局长沈元康任董事长;中航总公司教育培训局局长秦天放、民航总局科教司司长张存浩和我任副董事长;中航总公司、民航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南航的有关领导计16人为董事会董事。首届董事会及联办南航《原则实施意见》签字仪式于1995年10月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南航名誉校长钱伟长,中航总公司总经理朱育理、副总经理张彦仲,民航总局局长陈光毅、副局长沈元康,以及两部门有关司局领导和南航领导等50余人出席了仪式。中航总公司总副总经理张彦仲、民航总局副局长沈元康分别代表双方在《原则实施意见》上签了字。
  《原则实施意见》中载明,中航总公司、民航总局都将南航的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建设项目列入本部门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航总公司继续作为学校教育经费的主渠道,每年向南航投资3000万元左右,民航总局每年投资1000万元左右,双方均力争经费逐年增加;南航校级主要干部的任免须征求民航总局意见后,由中航总局任免;中航总公司和民航总局联合向国家教委申报南航进入“211工程”。至此,中央两部门联办南航,使南航进入“211工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996年2月初在北京召开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沈元康副局长主持,讨论通过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董事会章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教育10年规划和实施“民航良性循环”计划》,并讨论了南航进入国家“211工程”事宜。会议决定:为使南航进入“211工程”,民航总局向南航投资6500万元,中航总公司向南航投资6000万元,学校自筹3000万元,江苏省对4个省重点学科和3个国家重点学科投资1000万元,即共计1.65亿元的建设经费。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后,紧接着中航总公司和民航总局就向国家教委联合申报南航进入国家“211工程”。此后,我又多次与原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副主任韦钰商榷,以南航是中国民航总局所属重点大学的名义进入“211工程”。在他们的支持下,我校终于在1996年12月通过了由民航总局为主组织的“211”部门预审(见图一)。预审的评审组由14位专家组成,由两院院士顾诵芬任组长,工程院院士钱七虎、民航中南管理局副局长徐亮任副组长,另有6位大学校长,5位国防科工委、江苏省教委、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东方航空公司的领导和专家任组员。专家评审组认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入“211工程”是完全必要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上已符合“211工程”进行重点建设的条件,专家组全体成员建议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部门预审,并继续做好预备立项和建设工作。此后,我们又在1996、1997、1998年向教育部、国家计委、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呈报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拟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等文件,最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由国家教委发文,正式通知南航进入了国家“211工程”大学的行列。
  十一、成立研究生院能否成立研究生院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国家教委很早就打算把我国的大学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成立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第二类是兼有研究与教学的大学,第三类是以教学为主的大学。国家教委还决定: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可以自主审定硕士学位点,在研究生的办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事实上,国家教委计划从100所进入 “211工程”的大学中选择50所左右设立研究生院,而这些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将会成为未来创建研究型大学的候选学校。
  早在1985年6月、1986年8月我校就通过航空工业部向国家教委提出了成立研究生院的申请。当时国家教委通过预审选出20个学校报报送国家教委主任批准,结果国家教委主任只批准了10所。北航、西工大排在这20个学校的10名以内,就进入了有研究生院的大学行列,而我校排在第13位,就被排除在外。哪知延迟了14年,直到2000年6月才被教育部批准试办研究生院。
  为了成立研究生院,我校做了长期的艰巨的努力。可以这样说,我校争取成立研究生院的过程,最集中地体现了“团结协作、坚韧不拔、开拓创新、负重前进”的南航人精神。
  首先,建立和完善了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体系。自1978年恢复招生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努力,到2000年底,通过8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评审,我校共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授权点,涉及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10个一级学科;43个硕士授权点,涉及工学、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6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初步形成了多学科门类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体系。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工程应用型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从1986年起,我们就开展了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到2002年底止,先后有20多个专业,1018人以同等学历被授予硕士学位,到2001年底止,仅本校教职工就有80多人获得博士学位,他们中的许多人,已在我校管理、教学岗位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此外,我们还进行了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从1997年开展此项培养工作以来,已招收工程硕士生552名,其中已有55名获得了学校首批授予的工程硕士学位。为了满足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进一步需求,我们从1987年起就开展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至2001年止,先后有157人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其中111人已出站,在出站的人员中,已有41名优秀的博士后留校工作。
  其次,我们狠抓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我们既开放又严格地进行了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评审。1993年以前,经过5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评审,我校共通过了41名博士生导师,1995年以后,我们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自行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5次严格评审,共批准了93名博士生导师,至2002年,在岗的博士生导师总数已达93名 (包括13名兼职的博士生导师)。为了加速培养新的博士生导师,我们还建立了博士副导师制度,从1986年开始,先后有100多名教师被遴选为博士生副导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以后都成了博士生导师。学校对新上岗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请有经验的老教师为他们做有关做人、治学、研究的专题报告,并对他们的教学质量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再次,我们坚持不懈地抓研究生的教学质量。我们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看成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先后于1988、1992、1998年进行了3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较大修改,把研究生的培养划分成10个环节来加以控制,制定了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和考核办法,公布了“优质课程”的标准,加强了教学条件的建设。为了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们建立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制度。为了保证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我们还实行了师生互选制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制度。研究生督导小组由师德高尚、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督导小组的职责是:监督与检查、评议和评价、咨询和建议。实践表明,研究生督导制度对保证研究生的教育质量起了很好的作用。也正因为研究生督导小组的工作很重要,我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便自告奋勇,担任了这个小组的组长工作。
  在我们全校上下的协同努力下,到2001年底,我校在校硕士生已达2121人、博士生已达523人,研究生总数已近3000人。与此同时,学校的科研经费增长的幅度也很大,1991年的科研经费为1578万元,而到了2000年则增长到12583万元。在众多的科研项目中,获奖成果尤为突出,从1991年到2000年每年获奖数在70项左右,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大多在10名以内。正是由于这些突出的成绩,2000年6月16日,教育部发出教研(2002)2号通知,正式批准我校试办研究生院,使学校成为全国进入“211工程”大学中办有研究生院的52所重点大学之一,从此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04年10月,我校正式建立研究生院(见图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