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道德养成的核心意义
在《大学》所阐释的人之发展的逻辑范式框架下,儒家先贤的所有思考都是围绕人的生存而展开的。从宏观到微观,从全面到具体,对人的生存发展提出了丰富的认知,形成了一系列针对性明确的指导思想,建设了中华民族的生存法则,民族意志,民族道德,民族精神体系,并使这些理念成为中华民族文化构成的核心元素。
人的存在的自然形态“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周易·序卦》)人是自然界一分子,人的存在意识是参天地,察物理而形成的。在《周易·系辞下》中清楚地显示了这一思想:“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远古先贤正是在参悟自然基础上为人的生存凝集了丰富的生活经验,带领民众效法自然,开启民智,走出蒙昧,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披荆斩棘从自在向自为进发。
这里所阐述的人的自然存在以及人的存在所依法的对象,就是说明了自然界对人的存在的裨益,同时也明确了人应该尊重自然法则,遵循客观规律的规定性。对人的存在自然形态的明确,是人的生命存在认知的清醒,自然形态是人的存在的基础,人的任何发展都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人的思想的生成,无一不是源于对客观对象的参照,或受客观对象的启发。在尊重自然、遵守自然法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的正确存在之道,不应该因为人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而忘却客观实在的制约。这一理念对人们清楚地认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如何理解人生存在、发展应循的原则具有清晰地教化作用。
人的存在的社会认知人首先是自然的人,自然存在影响并决定着人的存在。但更为重要的是,人是社会的人,人的存在应该与他人的存在形成有机的一体,这就决定着人的存在必须形成人与人之间应循的关系规定。儒家先贤参照天地,由此展开并形成了对人的社会性认识,在《周易·序卦》中是这样阐释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这里既说明了人的自然存在,也说明了人的社会存在中礼义的形成,从而说明了人的社会存在是符合自然形态的类存在,人存在的一切应该按照自然形态的盈缩运行,应该形成自身的规定性,这就为人社会存在的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在《周易·系辞下》中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的理念,则是更清楚地阐明了依据天地之理,人的存在所彰显的社会意义。
以天地的有序存在进而延展阐述为人的礼义存在,给与人的礼义存在不可易的规定性,即天造地设。其实质是对人的社会秩序的关注和建立。以礼义为规范、为载体,使人们明晰自身存在地位、状态,从而对自身社会活动的应有之义给与一定的界定,使每一个人遵从这个预设而避免产生矛盾冲突。体现了人的社会活动是一定规范中的有意义的活动。这就明确了人的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的高度统一,解答了人的社会存在中的礼义规范的必然性以及人们恪守礼义的必须性。用这一思想审视现代社会的人生存在,不应该简单地否定这些规定性的积极意义,认为这些规定刻板僵化,是对人的自由本质的束缚。事实上,作为一个社会的人要认识到社会的复杂存在,应该理解并尊重社会差异层面的客观事实,更应该理解礼义所规定的人文精神主旨。因为和谐人生的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建构,并非是一个平面的绝对公平的存在,而是差异共存中的立体的有机统一。
人的存在的伦理道德规定儒家先贤重视人的生存,强调社会秩序的维护,认为只有稳定的社会才会为人的生存发展提供可能。对于社会的人的生存之道的关注,则突出表现为伦理道德领域的建设,目的是以人文化天下,达到“文明以止”(“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彖》)1、崇德为体———儒家先贤视德为人之存在的根本,做人首先要立德。如“君子进德修业。”(《周易·干卦》)。“以三德教国子”(《周礼·地官·师氏》)等观点。《尚书》中大量弘扬德性,德字出现的频率极高,其中既强调德的巨大功能(“惟德动天,无远弗届。”《尚书·大禹谟》),又突出德对人存在的重要性(“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易·蔡仲之命》),把德的建设放置在人之存在的首要位置,从此为德的倡导奠定了不可易的地位。
德的意义所示是丰富的,涉及人的社会存在的方方面面,人所参与的任何事体都应该体现出德的存在、主导。儒家先贤对德的重视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个体修养之德,表现为与人相处所拥有的言谈举止和心性修养。《尚书·尧典》中称赞舜能够“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尚书·皋陶谟》中有“九德”之说: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这里阐释的是人的修养品行,是对刚柔协调统一性格的肯定,一个人能够拥有九个方面的一致就是表现为这个人有德。孔子因而定性为:“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突出强调人有德就会有亲和力,就会有广泛的帮助者。二是政治管理之德,表现为参与、服务社会的价值取向。《尚书·大禹谟》中强调德在政治管理中应该表现为良好的政治意识,主张以良好的德行为基础、为引领(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只有以与时俱进的良好道德品质感染、影响他者,才能保持万邦的拥护、支持(“德日新,万邦惟怀。”《尚书·仲虺之诰》)。并且进一步警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尔其戒哉!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尚书·蔡仲之命》)”。孔子对德政的论述则更形象、明确。一是说明为政以德形成人心所向的政治管理状态(“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二是阐述政治管理中以德引领的整治效果(“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充分说明了政治管理中德行的重要意义。孟子也是弘扬“以德行仁为王”观点的旗手。面对礼崩乐坏、冲突纷争的社会局面,他呼吁统治者要运用正确的方法避免战争暴力,努力形成稳定的社会形势,而这正确的方法就是实施德行,“以德服人”:“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孟子·公孙丑上》)。……德即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德的内涵是丰富的,它包括一切具有真善美意义的嘉言懿行———仁、义、礼、智、信、廉、耻等,同时又表现为具体明确的规定性,时刻体现在人的社会活动之中。作为有德之人,就是于己、于人、于社会葆有真、善、美之思、之行,诚如郑玄所讲:“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德是一个社会的人生存过程中所以安身立命的核心元素。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德的内容可以有时代特色的嬗变,体现出不同时代的要求,但是任何时代都不能没有德的存在。人之为人的德的规定永远是健康、和谐社会建设的坚固基石。
2、孝悌为本———道德的养成是由许许多多方面的具体内容构成的,在儒家先贤的认知中,孝悌是作为众多内容的根本而给与重视的。如舜一方面以政治贤明著称,另一方面又是作为孝悌典范以存在。在家庭生活中,舜作为普通一员,他所以能够忍辱负重表现出常人难以承受的突出举动,就在于他拥有孝敬父母之心、悌友兄弟之情。虽然他的父亲愚妄,母亲暴虐,弟弟象十分傲慢。但是舜却能够忍耐,和他们和睦相处。原因就是舜能够克己守善,委曲求全,以自己的孝行美德感化他们,不激化矛盾。终于以自己的行动影响感染着家人,使家人也都改恶从善,而不使自己的行为流于奸邪 (……岳曰:“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显示了优秀的孝悌品质。《论语·学而》中有子把孝悌作为君子立身之本:“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对父母的孝顺(“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对先辈的尊敬(“奉先思孝,接下思恭。”《尚书·太甲中》)。通过孝悌这一为人的基本伦理道德元素可以透视一个人的修养,由此作为认知人的善良品行和可以预料的健康发展前景的尺度,是察人、识人、知人的重要辨别标准。在儒家看来,孝悌是一个人得以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一方面是德之本(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另一方面又有助于施政(“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尚书·君陈》),是建功立业的根本。孝悌既体现为一个人感情的真挚,又体现为一个人行动的真诚。因此,把孝悌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也是根本的意义,实质是对家庭这一社会基础系统的建立,正是基于此形成了中华民族数千年家族稳定的形态,对社会的秩序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的要素之一。它符合农业中华民族的生存实际,应该说这是儒家对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贡献。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建立了新的生产关系,对传统意义的家庭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消解,这使孝悌的表现也呈现为新的阐释。但是,尊敬前辈、关爱兄弟姊妹的感情,永远是辨析一个人善良与丑恶的尺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恻隐之心,正是现代社会需要坚守并普遍运用的自觉良知。
3、忠、义为用———如果说“孝悌”是对人的家庭行为而制定的道德规范,那么忠、义则是对人的社会行为而制定的道德规范。忠是指对人、事忠诚无私,尽心竭力(“居上克明,为下克忠。”《书·伊训》。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周易·上经》),通指诚信、专一、忠直、耿介等道德形态。义通“宜”,是指善良,亦指善良的行为(“强而义。”《书·皋陶谟》),通指符合正义或道德规范,或指公正的、有利于社会大众的道理。忠、义高度概括了一个人面向社会行为的核心要素,具体讲体现为对人有两个方面的规定意义。一是为人要诚实,突出了诚信的意义。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二是做事要合乎正义,强调符合道理准则。“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儒家先贤将忠、义思想作为重要的道德界定和人生品格修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弘扬,形成了人生社会行为中重要的道德规定———人应该忠诚,有刚正之心,诚实之情;有正义之气,正义之举,做正义、符合道理的事。忠、义之用有力地确立了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道德行为,对社会的秩序、稳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现代社会崇尚法治建设,法的规定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形成了系统而具体的管理制约。但是应该看到,在一个人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法的管理可以制约人的显形行为,却并非可以涵盖一个人的言行全部,尤其当涉及人的隐形行为的时候,如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运作中,一些法的规定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所以仍然需要个人道德意识的自觉秉持与坚定,而这秉持与坚定的道德内容就是忠、义。强调忠、义的建设,不仅是对法的规定的重要补充,也是对法的恪守的重要基石,没有忠、义的品格,也就难以实现法的建设。信息经济时代的忠、义德性培育,对健康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的建构,更具有不比以往任何时代或缺的意义。
4、毅力为要———儒家先贤深刻认识到在人的生存过程中刚强坚韧意志的重要性,视其为达到目标实现追求的重要保障。因而把“毅”作为人生存过程中关系成功的重要因素给与彰显,强调刚强坚韧意志对人培育、发展、成功的重要作用。《尚书》中对“毅”的运用如“扰而毅”(《尚书·皋陶谟》);“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尚书·泰誓下》);《中庸》的“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这些表述突出的是果敢坚毅,都是表现为对意志坚定性的阐发。《论语》中对“毅”的运用如“子曰:‘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强调的是意志的坚忍(“毅,强忍也……非毅不能致其远”朱熹《论语集注》),表现为对人生坚忍品格的培育。《孟子》中虽然没有出现“毅”字,但是他从“天将降大任於是人”时的苦难经历证明了坚守毅力的重要性(“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说明毅力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刚强坚韧还是坚毅坚忍,都是在说明毅是人的生存过程中需要拥有的一种信念、意志,是人不可或缺的品格。人生的存在发展是一个过程,其中有顺达,更有坎坷,这个过程的实现、完成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即需要毅力———刚强坚韧。没有坚定的毅力,就不会形成对它事物的兴趣,也就不会形成意志的坚决。当遇到其他情形时,就会容易转移注意力和兴趣,或者被困难、苦难吓到。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是源于刚强坚韧的执著努力,源于不屈不挠的奋斗品格。如果说把人生比喻为一条船,那么毅力就是强劲有力的桨。只有在毅力之桨的不懈努力下,人生之船才会到达理想的彼岸。没有毅力的协助,没有坚强持久的意志,任何理想、目标都会半途而废,任何愿望都会付诸东流。“有志者事竟成”这一道理,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什么时候都不会失去意义。在物质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里,生活于相对安适中的人们,在人生的教育过程中更应该重视刚强坚韧之质的培育。离开了这一方面的建设,也就容易陷入安逸享乐的泥淖,思想萎靡而不思进取。然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就必然存在于刚强坚韧的开拓进取之中。
在崇德思想的主导下,儒家在道德建设工程中注重了加强家庭巩固和社会和谐两个枢纽的建设,对人生存在形成了全方位的伦理道德辐射。从人的社会意义层面上讲,它符合人的应有之义与人的社会存在之义。从政治的管理层面上讲,它掌控了民心教化的基础建设,同时又是高层次人生境界追求的不可或缺。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建设,奠定了中华民族恒定的道德养成基础和遵循的原则,并由此延展为具体而丰富的教化内容———仁、义、礼、智、信、廉、耻,从而使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虽然历经劫波却依然能够保持社会人心的稳定发展,体现为“本立而道生”的意义。由此也就积淀构成了中华民族“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道德追求和和合气象,以有容德大,有忍乃济的姿态稳健地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时至今日,法治基础上的德治,依然是中华民族现代社会新文化内容的要素,是人格建设的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