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个共建工程实践 教育中心获教育部批准
本报讯 (刘志强)我校与企业、院所共建的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日前获教育部批准建设,每个中心将获得国家支持建设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学生到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任务,加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
“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项目是教育部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的通知》,44所高校获批建设12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我校与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 368 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三家单位联合申报并建设的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得批准。
为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会同相关机关和院系共同制订出我校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