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被评为“全国高教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讯 近日,教育部学生司颁布《关于表扬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学司(2012)3号],我校教务处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为表彰十年来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教育部于2011年7月首次启动了“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经过各省推选,全国有265个单位获得“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其中江苏省有17个集体获此殊荣。
多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教学单位大力支持配合下,教务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制度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学籍学历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学籍学历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使我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数据报送及时无误,高质量地完成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发放等各环节具体工作。 (仲崇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