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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中国农村研究院



胡和平为陈锡文颁发聘书 摄影/郭海军


  本报讯 2011年12月29日,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大会在主楼举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我校党委书记胡和平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农业部原常务副部长万宝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范小建,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等出席大会。副校长康克军宣布研究院成立及有关聘任决定。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研究院的成立是学校在新百年历史起点上的一件大事,希望研究院秉承清华“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传统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努力凝聚全校的涉农学科,同兄弟高校、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密切合作和交流,促进清华大学涉农学科的发展,在清华新百年的历程中谱写新的篇章。
  会上,陈锡文被聘为研究院院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谢国民被聘为研究院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陈锡文和韩俊还同时被聘为清华大学兼职教授。胡和平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陈锡文在讲话中表示,清华大学成立中国农村研究院意义深远。希望研究院为一切有志于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为党中央、国务院的“三农”决策服务。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是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的思想库”的精神,为开展中国“三农”问题的高水平研究,培养服务于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正大集团的支持下依托清华大学成立。研究院是校级学术科研机构,挂靠公管学院。研究院作为学校涉农学科交叉研究的重要平台,将努力凝聚校内外涉农研究人才,促进涉农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为国家新时期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成立大会前召开了研究院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胡和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章程》和《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展规划(2012-2015)》,审议通过了研究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名单,院长、副院长和院长助理名单,并听取了指导委员会委员对研究院建设的建议。(公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