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林)3月21日下午,校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泉山校区静远楼1305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的《徐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和《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08年修订)》(草案)。
会议由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放鸣校长主持。徐校长首先向各位委员介绍了本届学术委员会组建过程,并对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届次界定依据作了说明。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技处处长蔡国春就两份草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徐放鸣校长就审议《徐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作了发言。他说章程的制订和实施对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规范运行,对进一步发挥学术权力在高校学术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在审议《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08年修订)》(草案)时,徐校长强调,修订科研奖励办法既要体现科研奖励工作对于学校内涵建设的支撑作用和对科研工作的引导作用,又要兼顾不同学科、专业的发展及其相关学术人员的实际利益;既要体现科研奖励工作在学校操作层面上的继承性,又要体现学校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于科研奖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原则通过了《徐州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草案)和《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2008年修订)》(草案)。会议要求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两份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近期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
全体会议召开前,徐放鸣校长主持了本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议程及草案表决办法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