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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签订社区民族工作共建协议

    本报讯 3月1日,我校党委副书记何星海和校党委统战部副部长金霞、校民族联会长雍丽参加了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浦东新区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花林街道(社区)党工委、办事处联合主办的,在花木街道白玉兰广场举行的“2008年浦东新区民族和宗教法制宣传周暨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周富长、浦东新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胡志国、花木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志林,以及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等百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在活动中,我校和花木街道党工委签订了《社区民族工作共建协议》。根据协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探索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拓展社区民族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与社区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方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建立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制度。我校将发挥智力、人才、信息等方面优势,努力为花木社区建设发展献计献策,为花木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健康讲座等服务;花木街道也将为我校师生开展社区医疗卫生课题研究及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等的社会实践提供平台;双方每年还将举行联谊活动,增进感情,促进友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活动中,我校民族联的老师为社区居民开展了健康咨询,校武术队的同学表演了武术《中华魂》。              (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