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左二)、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右二)、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左一)、青岛市副市长王广正签署共建协议
本报讯 3月26日,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在济南签署继续重点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协议。根据协议,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教育部、山东省、青岛市分别为海大提供2.5亿、0.4亿、1.6亿元资金支持,国家海洋局鼓励和支持中国海洋大学申请和承担各类海洋项目,项目数量和规模不低于前期。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王敏,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中国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于志刚、校长吴德星出席签字仪式。袁贵仁、姜大明、刘赐贵及青岛市副市长王广正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山东省副省长黄胜主持签字仪式。
在巩固前两次重点共建成果的基础上,此次重点共建,旨在进一步加快中国海洋大学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使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国际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在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集聚创新团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产生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袁贵仁在致辞中说,中国海洋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在海内外享有良好声誉。长期以来,海大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国家行业和区域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实现了自身事业的长足发展。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为海大的改革发展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国家海洋局和青岛市通过“985工程”两期重点共建,给予了海大强有力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此次共建协议的签署又为海大的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加快海大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和世界一流高校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服务行业、服务区域的能力。希望海大牢牢把握大好时机,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走有特色、高水平、内涵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新特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之路,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力、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以服务社会为职责,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海大要积极适应国家实施海洋战略和山东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立足学校实际和办学传统,始终把人才培养放在学校工作的中心位置,实现办学质量和整体水平的历史新跨越。
姜大明、刘赐贵、李群先后发表讲话,对海大近年来建设发展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海大今后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
吴德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海洋大学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办学成果,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争取早日把海大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同时,学校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工作中去,在科学技术和人才资源等方面为国家战略实施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国家、社会和地方作出一所大学应有的贡献。
教育部、山东省委省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副校长李巍然、闫菊,校长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陈锐参加签字仪式。
2001年2月27日,教育部、山东省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政府四方签署重点共建青岛海洋大学协议,逐步把海大建成具有海洋学科特色和优势并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大学。在经费方面,除对学校的正常经费安排和山东省承诺拨付的“211工程”建设经费外,四方从2001年起至2003年3年时间里,向海大增加投入建设经费;2003年后,四方将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情况,采取续签协议或其他方式继续给予必要的支持。
2007年5月27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宏、青岛市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共同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中国海洋大学。根据协议,共建四方将在2001年至2003年共建基础上,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继续为海大提供3.33亿元资金支持。 (文/冯文波 图/刘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