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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将于11月对我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
校党委召开贯彻落实会议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本报讯 10月19日下午,学校召开迎接省委教育工委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工作会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卢章陆主持,校党委书记方华作重要讲话,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总(直)支书记参加。
  会议学习传达了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的通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将于今年11月对我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
  校党委书记方华在会上就贯彻省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迎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端正态度。这次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对我校巡查,是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一次极好机会,将推动学校上水平、上层次,推动学校科学和谐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巡查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校、院两级要建立迎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查要求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自查,写好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评估报告,自查评估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有具体支撑材料。
  三、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学校、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本次自查和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分解责任,明确责任人,制订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要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四、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严格按照巡查要求,对近三年来作风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自评总结,以接受上级的检查。
  会上,卢章陆代表学校对迎接巡查的具体工作作了部署,明确了迎接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好自查和有关准备的主要内容,以及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为了加强领导,便于协调。学校拟成立校、院两级迎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迎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其他校级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迎接巡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纪监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以及体育教学部迎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直)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体育教学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下设迎接巡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有关职能部门的迎接巡查工作,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纪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