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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我国第26个“消费者权益日”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这些年对我们广大的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甚至是毒牛奶事件等,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不知如何是好。因此我们要学会以下消费方式:
  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在自己经济承受能力之内,应该提倡积极、合理的消费而不能抑制消费,否则,一方面,会影响个人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会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当前我们国家已经形成 买方市场,应该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带动作用。
  避免盲从,理性消费在消费中我们要尽量避免一些的从众心理、攀比心理等的影响,坚持从个人实际需要出发,理性消费。
  保护环境,绿色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生活,环保选购;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分类回收,循环再生;保护自然,万物共存。希望同学们能真正把所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做个绿色消费者。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是一种民族精神,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消费行为。当然,不能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与合理消费对立起来,勤俭节约不是抑制消费而是说不要浪费。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适应社会有着重要意义。如今我们大学生应该进行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大学生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大学生消费者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发动大学生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营造和谐温馨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