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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本报讯 在教育部组织的2010年全国艺术教育工作评选活动中,我校艺术教育工作成效显著,近日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该项活动由教育部组织,每10年评选一次,今年我校是山东省4所获奖高校之一。该奖项的获得充分彰显了我校浓厚的艺术素质教育氛围,充分肯定了我校艺术教育教学成果,在我校办学历史尚属首次。
  近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各项指导意见,全面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起草、颁布了《潍坊学院关于加强艺术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院长王守伦为主任的潍坊学院艺术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潍坊学院艺术素质教育虚拟教研室等。以音乐学院为龙头全面开展、重点突破、切实推进了艺术素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十年来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十几项: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我校获团体三等奖、个人全能三等奖两项、理论单项奖一项,2008年合唱《红旗飘飘》获教育部二等奖,2009年创编的舞蹈《风吹俺的扇》获国家舞蹈“荷花奖”;在全国2010年全国啦啦操联赛总决赛中,体育学院腾飞啦啦操代表队,力压群雄,一举夺得花球组和爵士组两项桂冠;美术学院教师的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展等。(初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