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长效”才能见“实效”———学校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党委宣传部部长、校精神文明办主任 何京敏
2009-2010年度精神文明创建的评选活动,充分展示了学校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成为学校多方的共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创建的重要性;明确方向,加强创建的针对性;求真务实,注重创建的时效性;开拓创新,凸显创建的多样性。长效机制建设要着眼学校的发展,凸显教师教育的办学特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力求实效,稳步提升,巩固成果,不断创新。
一是领导责任化。调整充实各级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领导工作机制。领导责任明确,形成上有人管、下有人抓、层层负责、事事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对创建工作的责任要明晰化,明确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决策水平、管理能力、求实创新的要求,确保学校各级各层领导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目标载体化。学校及各院(系)、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思想道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科建设发展、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成果拓展、学生素质培养、管理服务科学、校园安全和谐、校容环境美化等方面,确定阶段性创建目标。将目标优化成精神文明建设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种力量完成建设任务。以目标载体化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形成网络化覆盖、组织化分工、立体化推进、多样化发展的精神文明创建生态。
三是措施实效化。创建工作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证,全方位展开;以各个部门优化的项目为载体,多方面创建;以塑造学校精神为重点,综合性提高;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为核心,持续性提升。围绕目标载体制定可行性措施,注重抓领导、抓推进、抓协调、抓管理、抓实效。创建工作要讲实话、干实事、讲实效,显实效中的亮点,见实干中的特色,使学校在连续性的文明创建发展过程中,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生思想道德水平、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是检查规范化。检查考核要经常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校符合标准、便于操作的文明创建评价体系,其中既包括以整体形象为主的基本指标,也涵盖创建亮点的特色指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原则,注重倾听群众意见,对于“一票否决”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开展座谈、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等多种形式,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出学校各个部门文明创建的进程、成果和特色。两年一次全面检查考评,一年一次抽签检查验收,季度进行抽项检查评估,推动由努力创建向习惯自然的转化。
五是奖惩制度化。学校按照规范程序公布阶段性的检查结果,两年一次的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奖惩,并逐步与学校年终考核并轨。表彰创建成绩突出的部门,并总结经验交流学习;鼓励文明创建达标的部门,并激励争创一流;奖励涌现的创建先进个人,并计入学校综合考核指标;对于不达标的部门,规定限期整改。通过总结奖惩,形成全校创先争优、打造特色、培植亮点、整体提高的良好创建氛围,为特色师范大学的创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精神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长效机制的建设,还包括创建档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专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创新机制等等。规章不等于习惯,精神文明不是权力的简单实现,美好而强烈的愿望只有与目标生存的方式有机地吻合,才能彰显其生命的价值意义。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能巩固和拓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才能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才能扎实有效地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