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大火再敲安全警钟
11月15日,那场令人颤栗的大火,让世博会后的上海陷入了完全迥异的另一种表情。它痛心地提醒着人们: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痛定思痛,警钟长鸣。
通过调查,“11.15”火灾事故系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是一起不该发生和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由此我们还想到6年前我校因为个别学生违规使用电器而引发的“12.8”火灾,也是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严格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便可以避免的。
安全管理中的“冰山理论”认为,安全事故就像海里的冰山,暴露出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真正可怕的是那些藏在海面下的隐患,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
近年来,尽管学校已先后从制度、教育、预防、惩治等多个层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出台了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10余项,校园安全维护的硬件设施也不断得到完善,特别是设立了“12·8”校园安全警示日,为我校的消防安全拉了一条警戒线,使我校在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学校部分建筑的年代久远,防火设施有待升级,部分线路老化;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校园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的人员、物资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增加,消防通道经常被占等安全隐患并不鲜见。为此,校园建筑的安全施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校园的消防设施管理、电线线路检修、校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各项安全制度落实,等等,哪一个环节的安全隐患都疏忽不得,须臾的放纵,都无异于置师生于危境,都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安全,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加紧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网络,切实从制度上、源头上严控安全隐患。
曲突徙薪犹在耳。应该看到,今后几年,我校仍然面临着较为繁重的基本建设压力。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建筑设计、建设施工、建筑使用等多方面多维度,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建筑物施工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最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备有效的逃生工具和安全避难场所,使每一幢建筑都能成为安全生产的模范、师生安全的港湾。
安全第一,预防为先。防灾减灾,首要的还是要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我的安全我做主。首先要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生活中哪些是违章电器和易燃物品,都要做到心中有数,绝不违规使用、绝不盲目操作。其次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学习、生活中哪些细节稍不注意便酿成终生遗憾的,需要我们倍加小心,以此养成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的习惯。第三要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心,师生要成为“安全第一”中的“第一防线”、“第一对象”和“第一权威”,师生自觉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自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觉承担安全责任。最为重要的是,火灾防控基本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应该成为师生的基本常识,通过日常化、实战性的演练,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推广,让每一位师生入心入脑。
火灾防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形成合力,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12·8”学校安全警示日又要到了。希望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扎扎实实的抓好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健全安全制度,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防护能力,认真完善安全预案,时刻绷紧校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