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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实招激励辅导员健康成长


  本报讯 12月2日上午,全体辅导员齐聚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分别听取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人对《三明学院辅导员职务晋升管理实施细则》和《三明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暂行办法》等两份文件的解读。会上,学工部负责人就辅导员职级首次认定作了解释说明,并对辅导员职务晋升申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标志着我校辅导员个人发展“以职称为主,以职务为辅”的政策开始具体落实,并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直关心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不仅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辅导员身份问题,还通过公开竟聘提拔二十名辅导员分别担任系(院)党务秘书和团委书记。今年5月,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并通过了《三明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从辅导员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考核与管理、调动与调整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为了切实落实该文件关于辅导员发展的要求,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近期学校党委和行政又分别出台了《三明学院辅导员职务晋升管理实施细则》和《三明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暂行办法》,用职称、职务“双线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式,为辅导员个人成长提供多条路径,拓展了发展空间,最大限度地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今后,辅导员既可在享受职数单列的情况下,按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逐级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条件,分别申报见习辅导员、初级辅导员、中级(一档、二档)辅导员、高级(一档、二档)辅导员,中级一档以上还将分别对应享受校内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我校两份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文件的出台,真正解决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问题,在职称和职务上双重保障了辅导员队伍的健康成长,这在全省高校开了先河。 (学工部、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