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做出决定表彰获得2008至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16个先进集体和7个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国各级邮政企业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示范窗口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建设和谐企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邮政企业整体形象和员工队伍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0年9月17日至1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表彰2008至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政法发〔2010〕475号),中国邮政共有23个集体和个人分别获得2008至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表彰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邮政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对获得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称号的江苏省邮政公司等2个省公司,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等7个单位,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的北京市百万庄共青团邮电局等7个单位,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的李炳房等6位同志,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的由利颖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邮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求各级邮政企业和广大邮政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提升邮政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促进中国邮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