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签署协议
自主招生联考时间确定


  本报讯 为了更好地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关于中欧工程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要求,我校与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9所高校同意全方位合作并签署 《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9所高校今后将本着“追求卓越、共享资源”原则,共同推进大学教育改革与卓越人才培养,主要在探索卓越人才培养规律和模式、推进招生改革、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流与联合培养、国际合作与交流、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同时,协议规定九校每年定期举行校长联席会议,同时建立研究生院、教务处、招生办、科技处等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日前,有关高校的校长、副校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同济大学举行了“卓越人才培养合作研讨会”,并达成了广泛共识。
  作为推进招生改革的第一步,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行九校联考。联考将在2011年2月26日进行,通过联考网站进行报名,统一进行初试,自主选拔条件和认定由各校自主决定。统一报名时间初定为今年12月10-30日。考生可以同时填报9校中2所高校。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设两个科目,涵盖语文、英语、数学、物理等相关学科内容。为方便考生,联考将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设立考点,考务由协议高校分片负责。
  9所高校各自的选拔录取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记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