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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新市区检察院创办预防职务犯罪学校


  本报讯(纪检委 贾丽)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校党委关于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系统化、社会化,近日,我校与新市区检察院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学校”,10月20日下午,成立大会在我校隆重举行。应邀前来参加会议的领导有: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荣,教育厅纪工委书记阿曼古丽·依明江,自治区纪委四室副主任杨继滨,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杰,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安尼瓦尔·艾合买提,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兆林,市新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姚群山。在家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全体处级干部、专职纪检监察审计干部、校本部机关科以上干部、各附属医院组织人事、设备、器械、基建、财务、药剂、信息中心等部门科以上干部参加大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哈斯也提·艾力主持会议。
  姚群山检察长首先宣读了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学校的决定。
  校党委书记李斌致辞,向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及新市区检察院给予的帮助指导及自治区纪委、教育厅纪工委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新疆医科大学面临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的双重任务,针对教育与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突出问题,学校重视并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预防工作从分散状态向集中管理转变,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向系统预防转变。李书记表示,学校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同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密切配合协作,借助“学校”使反腐倡廉教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把“学校”办成学生诚信廉政教育的固定课堂,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做出新的探索和努力。
  张勇处长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宣读贺信。
  杨志杰副检察长分析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特点及意义,表示要加强协作交流,立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局性、适用性和前瞻性要求,共同推进和建立深层次的“预防为先”的教育机制。
  阿曼古力·依明江书记特别强调新疆医科大学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医疗工作并存,在自治区32所高校中首家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学校,为高校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这是贯彻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有益实践和尝试,意义深远,希望医科大学以此为起点,不断创新和总结经验,为进一步促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哈木拉提·吾甫尔校长为预防职务犯罪学校特聘教师颁发了聘书。
  会后,自治区党校陈宏教授应邀作“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讲座,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