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锡珩)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确保我院长治久安的长效管理机制,13日上午9时,学院安全稳定委员会与院属各单位,在行政楼5楼会议室签订了2010学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旨在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仪式由副院长李林祥主持。
责任书明确,学(课)部(院)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学、议事日程,将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学院制定的查寝、查违章电器等相关制度。
副院长尹少华在讲话中指出,学院的安全工作关系广大师生员工的财产乃至生命安全,关系学院和社会的发展、稳定。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是学校重要日常工作的基本观念,充分认识到“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
尹少华提出几点希望: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针对实际、加强教育,增强全院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加强督查、狠抓整改,落实各类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