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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2010年党委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
学习贯彻“新条例” 推动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发展

      本报讯 宣传部)2010年9月19日上午,我校举行2010年党委中心组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共同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委书记刘咸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校党委书记刘咸卫首先讲述了修订旧条例的目的和意义。他指出高校党建面临的形势、任务,高校管理体制以及教学、科研等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的变化,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条例。
    刘咸卫指出,1996年3月1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条例是在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时期下发的文件,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党委书记刘咸卫还对新条例修改、调整的主要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新条例与旧条例对比,主要有10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的表述更加完备并符合当今实际;二是增加了依法治校和民主集中制的表述,体现了管理的科学化要求;三是党组织的设置方面从产生到任期都进行了调整,更加体现灵活性;四是纪委的工作单独设立一章,体现了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五是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六是由过去强调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到更加注重对党员的服务和权利的维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七是基于学生党员不断增多,对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出了新规定;八是对干部、人才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体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方针;九是增加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内容,体现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新要求;十是一些基本制度将逐步建立完善。
    会议最后,校党委书记刘咸卫还结合学校实际,就学习贯彻新条例以及我校近期要做的十项事情进行了具体布署。一是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的集体学习,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二是抓好目前的干部任聘中的第五步和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三是认真学习条例中的相关章节内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创造性;四是适时按照总局部署,研究学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的实施办法、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办法、系级党政联席会制度等;五是根据新条例,研究调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事宜,研究和制定学校“十二五”规划等;六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员管理、学生党支部建设、系部党总支工作条例等;七是进一步理顺党内的换届、干部的管理、全员聘任等关系;八是努力提高全体党员为群众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的水平;九是按照中央和总局的要求,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搞好承诺制,以此为手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推动各项工作;十是高度重视如何提高党委决策效率和工作效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