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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我校8专业申报 拟定规模990人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教务处了解到,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启动会于6月23日在天津召开。
  据了解,“卓越计划”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二是学校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三是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10-2020年,参与计划的全日制工科本科生要达到10%的比例,全日制工科研究生要达到50%的比例。“卓越计划”的重点任务是要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创新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联合制订通用标准,与行业部门联合制订行业专业标准,高校再据此制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按标准培养人才。教育部为“卓越计划”的实施提供保障措施,包括联合多部门建立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协调机制;在企业设立一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生在企业学习一年,“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改革工程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制度;制定鼓励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卓越计划”的若干政策等。
  据悉,我校报教育部的“卓越计划”方案中,拟于2010年本科第一批理工类招收990人左右。拟定的专业和人数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200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0人,微电子学专业90人,土木工程专业250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60人,采矿工程专业60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8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人。
  我校实施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五个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为:机械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化学工程。计划每年招生规模200人,招生方式有两种:一是从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保送;二是从全国研究生统考生中招收。
  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包括在校内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两部分,分本科工程型和硕士工程型两类,分别采取“3+1”和“1.5+1”的模式培养。即本科工程型要求三年校内课程学习加一年企业实践学习,并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硕士工程型要求前一年半校内为主硕士课程学习,后一年到企业实践,接受工程设计研发训练。
  四年本科学习结束时,对满足本科阶段培养要求的学生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两年半硕士学习结束时,对满足硕士阶段培养要求的学生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