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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出台三个文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工作落实

    日前,学院发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问责制暂行规定(试行)》等三个文件,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强化工作责任意识。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推进工作;规范办事,依法治校;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办法》明确规定八项主要措施,包括设立师生服务窗口、精简文件及会议、加强工作作风的监督。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督办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机制,要求督办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抓落实作为督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办实事,摸实情,讲实话,求实效”的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决策落实的情况,敢于反映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绝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问责制暂行规定(试行)》分五大章十六条,工作问责对象为学院中层干部。该规定指出,学院工作问责制是对在所辖职责范围内因不履职、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力,导致影响学院教学秩序或工作效率,贻误学院工作,或者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或者给学院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行为,进行工作监察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实行权责并重,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三个新出台的文件将有效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保证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止和减少工作过错。(冯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