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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暨干部培训会


  本报讯 5月26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NC202会议室举行理论学习(扩大)会议暨干部培训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林研究员来学院作题为 “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的专题报告。学院领导许为民、俞春鸣、魏鸣、陈小兰,以及学院全体副科职及以上干部,法学专业教师参加了学习。报告会由党委组织部长顾禹标主持。
  会上,学院聘任李林为我院兼职教授。许为民书记为李林研究员颁发了聘书并佩戴校徽。
  李林研究员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必然性、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含、依法治国的实践发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需要研究解决的若干问题等方面全面梳理了我们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历史进程。并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关于依法治国的新进展作了分析。
  他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要切实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五要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尊重保障人权;七要切实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他特别强调,要进一步从制度上消除部门立法的弊端,稳定立法数量,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技术,优化立法结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报告会上,李林研究员还分别就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的关系、依法治校的基本含义、依法治校追求的三个境界的目标、依法治校中学生与学校的三种法律关系以及依法治校应当奉行的主要观念等问题谈了对依法治校的看法。
  许为民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宪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到工作生活中去,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推进学院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院内部管理体制。 (李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