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人事监督制度
本报讯 5月18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选人用人监督制度。校领导瞿振元、傅泽田、马寅生、张东军、翟志席、郭大、张林逸等参加了学习活动。
瞿振元传达了中纪委近日召开的“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座谈会”精神,并对我校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经费管理、“小金库”治理、招生录取、后勤服务、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
瞿振元强调,当前学校机关及附属单位全员聘任工作正在进行,聘任工作要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做好,对下学期将要开展的学院及教辅单位的换届工作也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廉政风险意识防范工作,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翟志席在会上解读了选人用人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制度分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 (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会议还对学校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工作重点作了部署: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规定,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干部任免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集体决定”的原则;组织部、纪委要认真学习,对照学校已有制度,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开展工作;完善干部考察组开展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选人用人按照制度执行;借鉴地方党委“一报告、两评议”的做法,把学校党委向党代表报告列入今后工作内容。
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及有关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刘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