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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讲座邀请法学家胡建淼作依法治校专题讲座





  本报讯(记者赵奚赟)5月17日,我校在崂山校区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讲座,邀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家胡建淼教授作了题为《继续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大学的管理水平》的讲座。校长吴德星发表讲话,党委副书记李耀臻主持讲座。
  胡建淼的讲座从依法治国讲到依法治校。在谈及如何理解依法治校时,他说,依法治校是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依法治校是指“治校者”,不是指“被校治者”;依法治校应有准确定位,不只是遵守法律条文,而是要重视法的精神。胡建淼着重从6个理念和22个制度谈了依法治校在浙江工商大学创新与实践的问题,其中6个理念包括立法讲成熟,行政讲效率,司法讲公正;立法先行,凡事要遵循制度;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程序公正;一切以法制解决纠纷。22项制度包括学校文件分轨制,领导每周工作公开制,学校会议纪要公开制,师生员工无理由约谈制,财务零距离服务制等等。
  胡建淼的报告旁征博引,内容丰富。他不时对一些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高校的切实可感的案例作针对性的评述,把深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术语作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者很容易理解、认同。
  吴德星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胡教授的讲座独具匠心,极具指导意义,对于胡教授在浙江工商大学推行的一系列依法治校的制度创新表示赞可。海大将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党委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院(系)院长(主任)参加了讲座。
  胡建淼简介: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20国行政法评述》等著作(含合著)74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81篇。国家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浙江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