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为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本报讯 4月28日,浙江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宁波联谊宾馆举行,我院作为试点单位接受授牌。
学院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先后成立了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等工作部门和研究机构,设立了专项资金鼓励教师申报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并先后参与了宁波市相关科技立法和发展战略起草制定工作。2009年学院成立宁波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已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高级研修、宁波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系列活动。截至目前,我院先后组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406项,授权245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8项,授权25项。
随着专利等各类形式知识产权拥有量的不断增长,作为浙江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学院将按照《浙江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暨实施计划》安排,严格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的内部制度,不断提升全院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形式的运用及产业化,全面达到试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