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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改稿“这一关,不算合格媒体人

——《说说写文章的小故事》系列之二十三


 

媒体人都知道,改稿子是件“必干的活儿”。稿子是“改”出来的,哪有不经过“改”的稿子呢?

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人似乎没做到位。他们也改稿子,但只是粗粗一改就交稿;至于说对稿子谋篇布局再思考、对文字再精雕细刻,好像与他无关似的。

 如此情形,实在应该彻底改一改了。特别是在当下互联网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下,更应有点紧迫感才好。

也许有人觉得,改稿子是应该的,但还有主编、主任等把关呢!这种把改稿子的任务转交给他人的做法,怎么能行呢?会改稿是记者编辑自己本身要掌握的一个本事儿,千万马虎不得!



一、“红蓝笔”说



“红蓝笔”说,是人民日报社原总编辑李庄老师的名言。

他说,蓝笔说的是“写稿”;而红笔说的则是“改稿”。作为一个媒体人,不仅要会“写稿”,更要会“改稿”。如果满足于“会写稿”,而不会“改稿”,那就不是一个全面的、完整的媒体人。

可见,写稿和改稿你都得会。

当然,写稿和改稿是两个不同的“活儿”。区别在哪儿?写稿是“白手起家”,而改稿则是“精雕细刻”、或“锦上添花”。

在这个种意义上说,改稿的难度要大些。结构改变、顺序调整、事例更换、文字润色等等,这些都是改稿的内容。媒体人都要学会这套“改稿”的本事儿。

在人民日报社,有不少善于运用“红蓝笔”的记者编辑。原农村部的高级编辑钟立群老师,就是其中一位皎皎者。

据当年曾在报社实习过的王永福(烟台日报社)同志回忆说:我在钟立群老师那里受到深刻教育的,就是“文章不厌千回改”,精益求精的高度负责精神。

钟老师对每天经手的稿子,从第一遍小样出来,就逐字逐句推敲,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放过。第二遍小样出来,依然认真编辑修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一次,农村部安排我赴辽宁盖县采写全国先进农机管理站的稿子,我只用了几天就把稿子交到钟立群手上。他让我一改再改,到最后原稿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我见报心切,便请时任部主任李克林加以督促。李主任笑着对我说,“这是老钟的职业病,我催也没用,就连他自己改过的文章也总不放心”,让我耐心等待。稿子经老钟认真修改,顺利见报,同初稿相比,发生脱胎换骨变化,让我深受启发。

钟立群这种“磨稿子”的精神,深深刻印在我脑海里,也让我逐渐养成反复修改文章的习惯。这种“磨稿子”的优良传统更值得我们每位写作者继承发扬。

看看这样的事例,我们那些不大愿意改稿子、或不愿在改稿上下功夫的同志,该感到汗颜了吧?



二、要有一点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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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稿”问题上,要有一点硬措施才能见效。

去年,南方一家媒体就提出了一个要求:改稿不过关者,不能称为媒体人。

怎么衡量是否合格呢?编辑部规定,主编等负责人对稿子提出修改意见后,改3遍仍未通过,被视为不合格者。需要参加培训班“回炉”学习。

该媒体负责人说,我们这样做,就是要培养、强化记者编辑的“改稿意识和本领”。在这方面,有些人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这家媒体做得对,做得好!非如此,不能把“改稿功夫”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古往今来,我国的写家们历来重视文章的“改”。曹植曾说:“世人之著述,不能无病。”怎么办?“应时改定”。杜甫诗云:“新诗改罢自长吟”,通过吟诵发现毛病要及时改正。鲁迅更是明确:“写完之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这些都表明,“改稿”的功夫,不可不高度重视,不可不迅速提高啊!


(作者为人民日报高级编辑、人民日报海外版原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