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在B站、微博、微信等多个平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自入驻B站以来,这位法学教授迅速涨粉且“出圈”,成为B站第二位千万up主。“熊猫咬我,我能把熊猫打死吗?”“我强暴自己犯法吗?”……他擅长用风趣又不失深度的语言阐释社会事件,巧妙地将专业知识融入其中。此外,紧跟时事热点的选题、互动式的讨论也是其广受欢迎的原因。
罗翔教授的案例,无疑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时代下知识共享的更多元的可能性。曾经的专业知识输出仅仅依赖于晦涩艰深的学术书籍和千篇一律的课堂讲授,然而在信息浪潮的冲刷下,这样的模式已不再适配。主观上,公众需要知识的滋养,知识同样需要“被看见”;客观上,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线上短视频授课逐渐普及。如此,知识共享时代的来临自然势不可挡。学界也应抓住机遇,合理利用互联网的公共传播功能,明白真正的知识共享也可以与社交流量相依相生。
此外,在共塑知识共享社会的同时,还需注意学术知识与娱乐化的界限,把握好寓教于乐的尺度。罗翔教授本人也曾发言强调,将法律教育娱乐化并不是教育的目的。真正的知识研学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付出和沉浸式的精神投入,想要在学术上有所成就,绝不是短时间的视频教学就可以收获的。
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当今时代,知识的多元传播已是大势所趋。顺应浪潮,打破传统的印象壁垒、合理利用流量创造优质内容,未尝不是实现知识共享中传者和受众双赢的良好方式。但在此过程中,还需注意学术教育的本质:学术知识现在不是、将来也永不会是快消品,知识共享应以尊重知识的本性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