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学习新《廉政准则》
院党委书记张志坚作重要诫勉谈话
在3月24日召开的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院纪委书记、副院长徐畅主持与会人员学习中共中央新近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从《准则》修订的背景、地位、意义、内容等方面作了具体解读。
会上,院党委书记张志坚结合《廉政准则》学习对全体中层干部作重要诫勉谈话,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学院建设发展关键时期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和名节,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准则,自觉培养廉洁从政的好品格。
张志坚书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指出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大的意义。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学院正在积极推进二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权利下放至基层单位,在这种形势下,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不力,不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会引发很多新的问题,甚至会影响到学院的办学。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目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价值取向扭曲,廉政意识淡薄,学院正处在快速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不高,需要《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第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履行大学使命的根本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其言行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具有很大影响。大学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势必会影响到普通教师,进而感染我们的学生,造成学院学风、校风不正。
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张书记表示,一是制度先行。要努力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不断制定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以《廉政准则》为核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及管理行为。二是狠抓落实。我院推行的选聘党风廉政监督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一系列举措,受到了省教育工委的表彰,但只有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和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付诸实施,真正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三是突出重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使广大党员廉洁从政,领导干部是关键。必须要时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特别加强人事、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四是防微杜渐。在廉政问题上,只要跨出第一步,就会有第二步,跨出一小步,就会有一大步,最后就会犯错误。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慎微、慎独、慎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每一件小事上都严格要求。始终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嘴。五是强化监督。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公开校务等形式,扩大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张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促进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徐畅副院长在学习会上还传达了2010年海南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组织人事处负责人胡友波传达了《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三个考核办法的通知》内容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