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末,某君纠风动真,从自己做起,带头按上级审计要求偿还了承袭旧约报销的大把“公钱”。这本属知错改过之举之行,理应这般,早该如此,不期竟成为爆炸性新闻,引起社会轰动和舆论关注,居然“风光”起来了。
窃思,这区区小事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大的反响,恐怕是眼下“革自己的命”这类事情少之又少了,才“物以稀为贵”吧。不料“英雄所见”并不“略同”,有的人则视之为一“怪”,简直觉得不可思议。在那些机灵人看来,诸如这类小小事情,既已时过境迁,就当蹈常袭故,大可新官不理旧事,或“变通办理”,或“虚心接受,坚决不改”,来他个“君子动口不动手”,何必这般较真,说到做到 ? 学此一“乖”,既可免于自己“大出血”,又可保住、讨好此前诸多“既得利益”者辈(可现在你带头退了,叫人家怎么办),还赢得“敢于担责”之誉,名亦扬,利亦得,情亦在。而某君却偏要依规依法,令行禁止,岂不非呆即怪 ? !
笔者思前想后,蓦地与俗谚“少见多怪”碰撞,悟出 ( 也算得是一大“开发” ) 了“少见”与“多怪”的因果关系。少者稀也,见得少了就自然觉得“稀”。既有少见多怪,就不免伴生出物以稀为怪一语。鲁迅笔下,那个栖身土谷祠的愚弱阿 Q,乃地道的穷光蛋、粗野人,哪里见过什么大世面 ? 所以,他见城里人称“长凳”为“条凳”,煎鱼“加上切细的葱丝”( 而乡下人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 ) 就顿生怪意,立即连连“妈妈的”了:“这都是错的,可笑 !”即使是文明人,一如古时好龙的叶公,因为他素来只是纸上画“龙”谈“龙”而已,连做梦也未曾见过半回真龙,故而真龙一旦光顾,便视若庞然大怪,即魂亦飞魄亦散了。
从前,有个人家境还算不错,却娶的是一位独眼妻子。盖情人眼里出西施,小俩口朝夕相伴,举案齐眉,恩恩爱爱,“酒不醉人人自醉”,多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天,小丈夫因事出门,不料马上就返回家门了,还像受了惊吓似的。爱妻动问其故,丈夫的回答出人意外。他说,外面的妇女都长着两只眼睛,好可怕好可怕的!这就是汉语成语“积非成是”(或曰“积非胜是”“习非成是”)的由来,指的是长期形成的错误,就往往被当着正确的东西了。是谓是非混淆,将错就错,积重难返。
如果说,上述故事不无编造之嫌,那么,下面的一篇报道则是真实的记录,足见这大千世界确乎存在彼此“少见”而相互感觉“多怪”者辈。据悉,南太平洋一个遥远的岛屿上至今还居住着一个长有三条腿(尾椎修长,尚未退化,俨然三只脚)的少数民族,当这两条腿民族的采访小分队初见那三条腿民族时,还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可当那三条腿民族乍见这两条腿民族时,也无不大为惊异,一个个伸长脖子,跳起脚来看“稀奇”。
而且,这物以稀为“怪”的现象,还不以“人治”为转移。举世尽知,我国是一个人治古国,源远流长。传说古代某国,全国只有一眼泉水,名曰“狂泉”。国人皆饮这狂泉之水,无不疯疯癫癫。唯国君异地掘井为饮,独自安然无恙。既已国人皆患狂病,仅仅他国君一人独醒,举国便反以不狂的国君为狂,致使国君被迫用艾叶烧熏,伴以扎针、灌药等疗法,无辜遭受蹂躏。无可奈何,这国君最后也只得同饮狂泉。结果,朝野上下,君臣大小,“狂”为一体,“其狂若一,众乃欢然”。
事如此,理亦然,事理相通。有位哲人说,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这少数人手里的真理,就有可能被那“多数人”指责为怪论。共产主义思想诞生之初,不是曾被当作“幽灵”,视为“妖言”么 ? 郑板桥为官清正不阿,提出“吃亏是福”“难得糊涂”,不就曾被斥之为痴人谬谈吗 ? 老一代科学家不管其受过怎样不公正的对待,也不管其生活、工作条件与其学识、贡献还存在偌大反差,更不管国外给予其多大的诱惑,但他们始终如一地以“儿不嫌母丑”为训,“就恋着这一把黄土”,其人其言其行不也曾被当作傻瓜、怪话、蠢事么 ?时至当今,一些率先改革的“弄潮儿”们,疾呼“出路在于改革”,起誓“敢为天下先”,不是还在被打成狂人,视为狂语么 ?
囿于此,国人自古抱守“中庸之道”,力主清静无为,且习故为常,从众心理积淀甚厚。因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中游保险”之论迭起,谨小慎微之风常吹,故步自封之事层出,这兴许也是造成我文明古国举步难、开发慢的原因之一吧。相形之下,我真钦佩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汉,要不,螃蟹资源哪能得以开发 ? 我更崇拜那位遍尝百草的李时珍,不然,中药宝库谁人揭晓 ? 还有那忘命试验炸药的诺贝尔、拼死寻找新大陆的哥伦布、舍身研究细菌的高士其,等等,等等,一切,一切,我谨借此一律三鞠躬 !
既然“少见”才“多怪”,物因“稀”就以之为“怪”,那么,只要这“物”不断增多且日益见多了,便会少怪或不怪了。凡正确的行为、主张、理论,一旦由小气候形成大气候,就会被众人视为当然,认作大势共趋。所以,凡是认准了、看准了的,就该“走你的路,让人家去说吧”,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