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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治安综合治理 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学校召开2010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本报讯 4月27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七层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议,总结2009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签订2010年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学校党政领导张体勤、郝书辰、刘清乐、牟思伦、尹燕玲、张东超、崔友平,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牟思伦主持。
  党委副书记刘清乐总结了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2010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2009年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完成了“迎国庆、保全运”的政治任务,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障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工作得到加强。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学校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四是严密防范渗透破坏活动,保持学校政治稳定。五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2010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忧患意识,从国家安危和巩固执政党政权的高度来认识高校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目前我校一校两区,客观上给学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积极主动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全面履行第一责任,把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贯穿于其他各项工作之中,下功夫抓实抓好。
  院长郝书辰就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了部署。一是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要清醒认识当前我校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规定》、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消防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要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迅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逐步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我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高校消防工作水平。要坚持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上下功夫。
  党委书记、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张体勤代表学校与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签订了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保卫处 徐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