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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学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彭晓燕


合校十年来,学校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反腐倡廉制度框架初步构建,反腐倡廉惩防措施日趋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效明显。
校党委和校纪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部署,坚持“注重教育,防范为先,突出重点、关口前移”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校之初学校就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了党委书记和校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学校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对全校党员、干部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加强校处两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二是持之以恒开展经常性和普遍性教育;三是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对人、财、物等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重点在“个性、互动、贴近”六个字上下功夫。
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构建惩防并举的制度体系。校党委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结合学校实际,从容易产生腐败的“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近年来,共出台了各类规定近20项。
十年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学校干部选任的重要形式,干部轮岗、领导班子届期制和班子成员任期制相结合等制度已初步形成。学校还加大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任期审计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不断改革财务管理体制,从2006年起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统收统支体制,在财务处内增设收费管理科,建立了财务处、校财经领导小组、校务会(常委会)三级财务集体决策和专家咨询制度,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由校务会集体决策,这一管理体制在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为经验交流,还得到当时的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充分肯定和亲笔批示。
积极拓展党内党外监督,不断加大源头治腐的力度。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重点岗位、重要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人事、资产管理、招生录取、校园建设、后勤服务等人财物管理部门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各类招生考试等工作,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实施了干部制度改革,规定了处级班子届期和处级干部任期,并实施了干部轮岗制度,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到实处。此外,在经济活动中,学校尝试性地建立了“廉政责任书”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学校党委负责人在2007年湖北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湖北省纪委领导和与会者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