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南大学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草案)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新闻作品、学生记者、校园媒体、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新闻宣传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舆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湖南大学新闻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湖南大学新闻奖(新闻作品一、二、三等奖若干):消息、评论、通讯、文艺作品等,摄影及音视频、新媒体作品等。
2、十佳学生记者
3、十佳校园新媒体
4、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5、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本届参评新闻作品应在校报、新闻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校电视台、校广播站等校内外主流媒体发表。发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之间。
2、评选对象:参评十佳学生记者原则上应为校内主流媒体在册记者。
3、作者要求:每位作者申报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与作品原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多人署名作品以见报署名或新媒体平台发布作品署名为准,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根据申报奖项,填写相对应的附件,可附相关支撑材料,由媒体主办单位推荐把关。
2、网络报送。登陆华文报刊云平台(www.cuepa.cn)进行网上评选,请务必认真查看网上报送方法与流程详见附件2。
3、纸质申报材料备案。请于10月2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校办公楼314,联系人:文老师,联系方式:0731-88822804,地址:校办公楼314。
附件1:湖南大学新闻奖评选办法(暂行)
附件2:《湖南大学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附件3:《湖南大学新闻奖优秀学生记者申报表》
附件4:《湖南大学新闻奖十佳校园新媒体申报表》
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湖南大学新闻奖评选办法(暂行)
1、为进一步激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舆论环境,特设立湖南大学新闻奖。
2、湖南大学新闻奖面向全校师生,每学年度评选一次。
3、湖南大学新闻奖包括优秀新闻作品奖和优秀学生记者奖等类别。
4、湖南大学新闻奖由个人自主申报、媒体所在单位推荐把关。
5、湖南大学新闻奖由校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并给予表彰。
6、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和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附件3: 网上报送要求、方法与流程
作品标题 | 参评类别 | |||
作 者 | 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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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版面 | 作品时长 | |||
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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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主办 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湖南大学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附件4: 湖南大学新闻奖十佳学生记者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学 院 | 籍 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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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校媒 | ||||||
校媒工作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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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主办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湖南大学新闻奖十佳校园新媒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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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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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主办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