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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助推“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前行

科研创新助推“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前行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制定了《沈阳大学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改革和完善科研体制机制,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兑现科研奖励,学校科研氛围和教师科研积极性大幅提升,科研基础条件持续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为顺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科研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科技创新研究院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着力打造科研特区

    科技创新研究院成立近一年来,引进博士6名,从全校范围内、多个专业遴选兼职科研教师12名,初步形成了专业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在无人机、水下机器人、作业机器人、计算机视觉、材料处理、机械结构设计等技术领域取得了阶段性、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他们积极开展科研合作,作为沈阳市消防研究所唯一协作单位,与其联合获批了辽宁省消防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与沈阳广角科技公司合作建立了“特种机器人联合实验室”。

    学校在整合生产力研究中心、幸福城市研究中心、消费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基础上成立了沈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院成立半年来,承担市委决策咨询委、市政府智库办等课题20余项,科研经费进款超过100万元,完成省商业街评估标准、民生领域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等多项编制任务,被授予“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成果屡获市主要领导批示。

加强高端合作,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升科研平台创新和服务能力

    201812月,我校与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签署医工结合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基于SVMHOG特征的便携式眼压计自动识别技术、基于SSM框架的非阻塞式高并发远程数据接入技术、基于Cube环境的智能终端开发技术和基于HTML5AJAX的眼压监测数据可视化应用等核心技术研究和攻关,并成功获得2019年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学校积极争取沈阳市财政资金专项,加大科研平台建设投入,累计为科研平台投入建设和运维经费近800万元。

积极推进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和创新,强化政策导向,提升科研氛围

    学校重新修订了《沈阳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大幅提高了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奖励标准,  同时将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基金)、高水平著作、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和团队等纳入到科研奖励范围内,使学校科研奖励力度和奖励范围与其他同类院校基本持平。学校还发布了《加强和鼓励国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主持国家面上基金和青年基金分别奖励6万元和3万元,同时结题后奖励到账经费的10%;获得青年基金者可直聘副教授,获得面上(一般)基金可直聘教授,并在岗位定级中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在以后的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中,将着重支持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技奖励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逐步建立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及其对学科评估、专业评价的支持度和服务沈阳“四个中心”建设的贡献度。

    近一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指引和激励下,各学院和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显著提高,科研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大增强,获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国家三大基金的申报数量大幅增加,其中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数量分别是2018年的2倍和3倍。在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非引导类)申报中,我校共获得包括一个重点研发计划在内的10个项目立项,超过前几年的总和。环境学院孙丽娜教授主持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辽河保护区水生态建设修复技术与示范》获得2018年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我校首次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有力支撑了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