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台北故宫博物院将出借馆藏国宝级文物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于东京国立博物馆展出,该举动在两岸网友中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些网友认为在妥善保存的基础上是可以出借的,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既然有可能损坏就不应该出借文物。笔者认为文物保护乃是传承和学习的基础,有可能受损的文物是不应该被借出。
《祭侄文稿》将家国情怀与书法价值融为一体,具有特殊的民族价值,它已不仅是一件普通的书法作品,更是一份记录了一代宗师人生轨迹以及唐朝兴盛衰败的回忆录。《祭侄文稿》作为罕见的唐代书法真迹,从一开始的循规蹈矩,直至后来的义愤填膺,笔道翻飞,足见极高的艺术价值。如今,中国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仅剩摹本,号称“天下第二行书”的《祭侄文稿》还留存有极具史料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墨迹原作。此次,它的东京之行则是一次风险巨大的赌博,略有闪失的代价就是民族瑰宝的巨大损失。因此,笔者认为台北故宫博物院不应将颜真卿的《祭侄文稿》真迹出借。
至于有些人认为:《祭侄文稿》状态稳定,只要运输保护工作得当,展览安保周全,就可以放心出国展览。笔者认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首先,俗话说“纸寿千年”,大多数收藏家认为书画作品大概可以保存一千年左右,书于公元758年的《祭侄文稿》,至今已有1261年历史,已达到一张纸的寿命上限,因此“展一次,伤一次”就是它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每次被展出,在打开和运输的过程中,气温以及环境的变化都会对它造成一定的伤害。“身在异国他乡”的文物,更难免让国人多些担心。有资料记载,日方在展出中国文物的历史上也有过“前科”,如收集了641方中国印章的《西泠八家印存》孤本,在日本无偿展出时蹊跷丢失,这让民众更无法放心将《祭侄文稿》交予日方出展。针对此事件,民众的反对意见实际是发自对于国宝的珍惜之情,而非是媒体的夸大宣传所致。拒绝文物毁坏性出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从根本上说,不同意出借《祭侄文稿》真迹,不仅是多数民众的观点,这其中也有法律层面的考虑。国家文物局于2002年发布的《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中也做出明确规定:元以前书画、丝作品禁止出国展览。所以,台北故宫博物院完全没有理由把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出借给东京国立博物馆。如果确实需要通过展览《祭侄文稿》来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以及精神,那么摹本无疑是更好的选择,在宣扬中国优秀的文化的同时,又能保存好中国珍贵的文物,实为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
颜家满门忠烈,被叛军碎尸万段,独留饱怀忠烈爱国精神的《祭侄文稿》长存于世,后世理应保之。加大文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对于损坏或者不尊重文物的言行给予严惩,拒绝文物的非法出借。文物是国宝,更是中华文化与精神的象征,需要我们共同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