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建文主任在给学生进行阅片教学

门诊接案室

省内法医学权威专家周雪良教授与学系师生讨论案例
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王建文主任的每一天都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在接受本报采访前一天晚上才从北京出差回来。当天下午,她还要去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参加特聘专家的聘任仪式。“本来下午还有一个司法鉴定同行的案例研讨会,我很想参加,这毕竟是很好的提升业务能力和学习的机会,可我只能放弃,时间太紧张了。”54岁的她,眼睛旁淡淡的黑眼圈和眼袋无声地证明了她的辛苦。采访中,她的手机铃声响了七八次。其间,还有两名异地法院的工作人员就案件委托事宜向她咨询。办公室雪白墙壁上映衬着“科学 公正 客观 独立”八个蓝色大字格外醒目。
王主任透过老花眼镜注视着记者,侃侃而谈。作为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的创始人,王建文身兼所长、质量负责人、病理鉴定室负责人、鉴定报告复核人、内审员和多个项目的授权签字人,承担着法律责任。她带领的这个团队来自人体解剖、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多个学科背景,共有鉴定人及其辅助人 31名,于2009年10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公正催生南京最早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作为南京最早通过审批并向全国公示的社会鉴定机构,南医大司法鉴定所从2002年6月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以来,年检案量猛增,从最初的一年不足50例增长到2004年的500多例,由于早期司法鉴定行业几乎没有竞争对手,所里的最高检案量曾达到过2005年的3000多例。“近年来南京市的检验机构已增加到7、8家,市场竞争越来越明显,不仅案源分流,而且检案难度增加。”从2005年10月至今,该所已承接检案万余件,服务范围辐射到全国十多个省市地区,以公检法委托案件为主,占总数的82.28%。“目前我们的年检案量维持在2000件以上,鉴定结论在法院诉讼案件的采信率达到99%以上,为司法审判和社会公正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王主任介绍,该所开展的鉴定项目主要涉及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和法医物证三个方面,其中法医临床占据了业务的绝大部分。以2009年数据为例,法医物证的业务量占全年总量的4%,法医病理占3%,而法医临床业务量则占全年司法鉴定业务量的93%。虽然公安、检察院、法院自有鉴定技术部门,但其是为其母体工作需要而服务,一般受理的是刑事和行政案件,是为自身受理的案件进行技术鉴定。但有时案件本身牵涉到公检法部门(近年来此类案件越来越多),为公正性考虑,公检法内设的技术部门就必须采取回避原则,而由法院委托权威的社会鉴定机构实施鉴定。此外,社会司法鉴定所更多地承接的是大量社会民事案例,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职业工伤、意外人身损害等伤残等级鉴定案件。
“最重要的是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判案”
说到司法鉴定,人们总是会联想到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和港剧《鉴证实录》剧情的一波三折。王建文给记者讲述了所里参与鉴定的两个案例:
一个就是2003年曾轰动全国的湖南女教师黄静裸死案。当地公安部门尸检认定黄静系患心源性猝死,属正常死亡。但死者母亲认为此案疑点重重,希望能找到社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通过电话联系我所。告知其可以接受委托鉴定的三种方式:出诊异地尸体解剖、调取死者脏器、对前番鉴定进行书证审查。但由于到现场取证的种种困难和阻碍,经双方协商采取了第三种路径开展工作。面对拿到的之前三次鉴定的三份结论,通过仔细研究,专家们发现鉴定书提示死者 “冠心病Ⅰ级”、“疑似风湿小体”、“身体多处损伤”等有多处疑点,从医学角度考虑黄静因心脏疾病猝死的依据不充分,提出了重新鉴定的必要。其他几家参与鉴定的小组结论相似。王主任等人还不远万里到当地法院出庭作证。正是由于鉴定所工作人员一贯严谨客观的态度,尊重科学,从专业角度在鉴定书中发现了疑点,才使该案件没有按最初的鉴定结论仓促处理。
另一个案例是2005年发生在某市的一起涉警案件:一四十多岁男子酒后闹事,警方处理案件时该酒醉男子不慎从二楼坠落,未经医学检查与处理,警方在做简单记录后通知家人带其回家,男子于第三日晨死于家中。家属以“死者在警方看管期间被打致死”为由起诉当地警方,曾两次鉴定。死者家属不服,当地民众反应强烈,联名上诉,省政法委高度重视,吩咐迅速妥善处理。当地法院委托我校司法鉴定所再次进行鉴定。王所长等人赴异地调查取证时发现由于死亡时间太久、死者尸体存放不当,死者遗体已不具备尸检鉴定条件,但是通过仔细的坠落现场勘查,向有关人员询问案件经过、复检尸检标本物切片、比对分析相关图片、文字审查,得出案例为一次性钝性外力作用致伤 (符合高坠),但损伤后处理不当加之死者原有心脏疾病等综合因素与其死亡有关的鉴定意见。作为法庭审理的参考依据,最终既澄清了责任,维护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死者家属也得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鉴定要独立,要负责任,要尊重事实,公信力是要靠自己来维护的”,王建文如是说。
虽然上述这两件案子属于法医病理学鉴定范围,但实际工作中,法医临床才是所里的主要业务。与法医物证面对的冰冷的尸体与证据不同,法医临床更多的是面对的不同的人它涉及到伤残评定以及医疗事故等诸多方面。面对不同的病情、伤情,不同的家庭与社会背景,如何更好的保持科学、客观、独立与公正的原则显得更为重要。王建文特别强调,法医临床是一个专业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工作,不仅要丰富的经验、客观的态度,更要有以人为本,为当事人考虑的心态。比如说一个车祸膝部损伤的病人,除体格检查及问诊外,还应注意患者的其他日常活动细节如坐姿、走姿、蹲姿等,结合他综合原发损伤与目前状况各方面得出鉴定科学结论。王建文说到这里笑了一下:“比如一些膝关节损伤的病人来进行伤残鉴定,一进门就跟诉说他的关节如何活动不便,但是你注意观察可能发现他不经意间完成的腿部动作已经超过了他主观诉说的活动能力,你就能发现患者在陈述伤情是有夸大的。当然在患者对鉴定结果有疑问时,要理解他们在遭受巨大打击后的心理状态,向患者解释伤与残的区别及法律规定的鉴定标准,并做好安抚工作让他们尽快地摆脱阴影,从患者的利益出发给他们最合适的建议,这不仅是实实在在帮助了病人,也是在工作中保持了客观与公正”“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认识到司法鉴定所不仅是一个鉴定机构,也是一个咨询机构,帮助咨询者在审判过程中解决问题。”
规范内部管理 确保鉴定工作质量
“我们的人手太少了”,王建文告诉记者。目前,司法鉴定所24名鉴定人员中只有8人为全职人员,其余的均由来自学校人体解剖、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教研室、具备司法鉴定人资质的教师组成,他们有各自的教学任务,从事司法鉴定都是兼职。另外,司法鉴定所人员还承担着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司法鉴定专业六年制学生的教学任务。
“管理是一门艺术,人管人,以身作则很重要,要提高组织的凝聚力,规范化的制度也必不可少”。作为司法鉴定所的管理者,王所长认为。尽管鉴定所存在着接案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客观约束,但“大家都有一股子工作热情”,所里高度重视内部管理,避免出现工作上的疏忽大意。2009年鉴定所通过了检查机构和实验室认证,进一步进入了规范管理轨道。近年来受理案件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疑难案例,对鉴定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保证质量是鉴定公平公正的前提,“人、机、料、法、环、测”,王主任介绍了所里自有的一套管理体系:“人”———注重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机”———设备的使用和监测;“料”———样品、试剂量的严格把握;“法”———技术方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环”———标准化的样品保存场所和环境;“测”———精确的测量审核以及量值溯源。
王建文介绍,所里严格执行鉴定人、复核人、授权签字人三级审核制度,所有案件的鉴定文书至少经过三人,最终才能出具。在鉴定过程实行传帮带、高年资的鉴定人带动低年资的鉴定人员,对于疑难复杂、重新鉴定案件,每周一次的案例讨论、交流学习,并形成记录。每月设定一个与鉴定相关的标准适用、重点难点问题,由一位同志负责准备,和大家分享个人体会。同时结合鉴定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聘请本专业及临床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例如曾经开展过的侯一平教授的《法医遗传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王德杭教授的《骨关节创伤与法医》、徐廷贵教授的《法医鉴定的听力检查问题》、王珏副主任医师《神经电生理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等。为提高鉴定人综合素质,所里还制定规则,要求每位鉴定人每年必须接受至少40个课时的业务培训,参加能力验证,以此做到人人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建立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的培训机制,把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人员能力持续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司法鉴定所不可避免地也会面临一些投诉纠纷。所里由主管学院———基础医学院牵头成立投诉督察小组,院党委书记牵头协助鉴定所处理投诉工作,在3年多的投诉处理工作中接待各类投诉33件,投诉率数量、比例呈逐年递减趋势,比如2007年10件、2008年为8件、2009年为3件,主要涉及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有异议的、鉴定超时限的、鉴定程序不合法等;在书记的热情接待、所领导的耐心解释、鉴定人的积极配合下,所有投诉均为无效投诉、均得到了妥善解决。“一定要耐心细致的接待”,王所长强调。从她与记者交谈时的和蔼亲切,不难想象她在接待投诉者时的态度,“如果对结果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出庭。当然大部分投诉者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做好充分的解释,他们都能理解”。不过王建文也坦言,曾经因为出庭作证而受到过威胁,半夜接到骚扰电话,为此手机号码都换了好几个。
继承法医学优良传统在司法鉴定领域开拓创新
南京医科大学是中国近代法医学的发源地之一,解放后就开始为司法鉴定行业培养人才、并承担了大量实际检案工作。学校的司法鉴定所前身是南京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从事法医学的教学、科研、鉴定工作。正是依托高校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才在2002年经审批成为全省最早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机构之一。在南医校史上,法医学教育人才辈出,有近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教授、还有汪继祖、周雪良、杨增言等,个个都是法医学领域的翘楚。周雪良教授现仍在所里工作,虽已87岁高龄,仍然奋斗在第一线,参加现场取证、病理研究,指导年轻的同事们工作。几年前,周老还不远万里和王建文亲赴湖南为黄静案出庭作证。
对于所里未来的发展,王建文也有自己的规划,除了加强案件的收集,更多的开展法医病理和法医物证的工作,还计划在法医病理方面申报课题。作为“全国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基地”,今后将在培养相关人才方面有更好的发展。
2005年3月,所里在原有基础上挂牌增设“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中心成立以来,积极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客观证据。王建文觉得,今后在这方面的业务还有待拓展,服务对象不能仅限于家庭暴力,还应积极向其他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方面拓展,实施心理干预和疏导,从各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为保证社会与家庭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
采访中,王所长再三提到是学校对所里的大力支持才使鉴定所的发展如此迅速,因而鉴定所更要正确地发挥作用。“虽然我们收取一定的司法鉴定费用,随着检案量的增加,近年来我们所里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我们依托高校发展,还是以社会效益为主,不主要以赢利为目的。我们要多做公益性的事业,为社会服务,维护好自身形象,维护好学校的形象,为学校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