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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戏曲表演专业(越剧表演)接受文旅部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实地验收

本报讯(记者 胡燕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专家组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表演专业(越剧表演)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实地验收工作。经过报告会、进课堂、教学场所调研、观摩教学成果汇报演出、与骨干教师座谈等环节,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浙艺戏曲表演专业(越剧表演)在越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成果。党委书记朱海闵、院长黄杭娟、副院长支涛、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戏曲表演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参加。

浙艺戏曲表演专业(越剧表演)于2013年被教育部、原文化部、国家民委认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此次验收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宣部、原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在2018年6月书面督导之后开展的实地调研,围绕“专业建设、产教融合、人才质量、示范引领”4个一级检查指标进行督查指导。专家组听取了专业建设情况汇报,调研了多处教学实训场所,观看了身段、腿毯、剧目、唱腔等专业课程教学,与戏曲表演专业带头人缪海洁、苏苏和骨干教师郑佳艳等进行座谈,观摩专业教学成果汇报演出。

2013年被认定为示范专业点后,戏剧系对社会和市场进行人才需求调研,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学校高度重视,对越剧表演加大投入,采取了一些列新举措,特别是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在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文旅融合、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完善和创新,发挥了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专家组在肯定各项成果的同时,对专业点的建设提出了加大对立德树人成果的梳理总结、继续充实戏曲师资队伍、提升教师个人教科研水平、完善顶岗实习标准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