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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1、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谁提出来的?开展多长时问?是哪级安排部暑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4、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城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9、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全面开展摸排深挖、组织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着力源头防范整治、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10、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1、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三个“事关”)?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现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12、扫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是什么?
  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三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势力滋生士壤。
  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1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5、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6、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坐大成势,违规违法为黑恶分子入党、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等。
  17、“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彰显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18、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主要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们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
  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重点及方式?
  重点:(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情况、整治突出问题情况。(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情况。(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査、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21、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
  一些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
  22、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有的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组织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有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力量比较薄弱,对一些新形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还需要明确法律适用。
  2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4、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健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5、“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26、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7、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8、“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欧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竟争对手;(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2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做到哪三个统一?
  (1)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2)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3)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0、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1)拨打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及邮箱进行举报:(2)通过政法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举报;(3)通过信件或当面向政法机关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当面举报。
  31、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表现有?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根本遵循。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3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3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一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人物是什么?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34、常见的扫黑除恶的口号有?
  (1)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2)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5、什么是“沙霸”?
  答:“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36、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37、各级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有哪些?
  ①全国举报电话:010-12389;
  全国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全国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信箱。
  ②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851-86892990
  举报邮箱:gzshce@126.com;
  ③毕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57-8632111
  举报邮箱:zzb8638696@163.com
④毕节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0857-8228319
⑤毕节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857-8017066
举报邮箱:3734968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