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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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上高一,放假,我在家里看书,他风风火火地来找我,拿着手机对我说:“我爸给我买了部手机,以后可以玩了!”
  看他开心的样子,我好羡慕,我也想要一部手机。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秋叶春雨,我们到高三了。我在家看着书,他来我家找我玩,只是他却一直低着头。
  春去秋来,我们已经各奔东西,都上了大学。我早就有了自己的手机,当时的羡慕早已烟消云散,可是我的书,还在这儿,我轻轻地抚摸它的表面,那摩挲的质感,以一种别样的感觉传到我的神经系统中。
  大一上半年放假回家,他找我,跟我说:“我好孤独!我玩够了手机,玩腻了电脑,无聊得只能在角落里,头晕想吐,每当那个时候,我总感觉自己孤独的像一条流浪狗。”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没有经历,我的兴趣从来没有那么不顾一切地放在手机电脑上,我喜欢看书,喜欢唱歌,喜欢写文字,所以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劝他,只能说:“要不,你试着看看书?”
  人类是一种喜欢幻想的生物,总是在幻想着不曾存在的希望和那些不会消失的绝望,在这希望和绝望中,可能就是人生的百态。
  当我拿起一本书的时候,我知道,这是一个与我不同时期、不同经历、不同地位,甚至不同思想的人,他的文字就是他的幻想,他的思考,他的每一次下笔,每一次修改,都是他亦是我的反复体味,反复思考,把他的幻想写给我,这个时候的我就是他的上帝,看着他的人生百态。
  他可能在人群中极力掩饰,恨不得给自己戴上无数个面具,让别人看不到他的尴尬和缺陷,而在他的笔下,“他”可能更加虚伪,可能更加变幻无穷,但自始至终,笔下的他和真实的他都是他的真实。
  过了一个月,他来找我,进了我家,我没看见他的手机,他说:“你有书吗?”
  我真正明白一个人体味过书的乐趣后而没有书看的难过,于是我随手拿了本书给他,他接过来,感觉挺虔诚,缓缓地打开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