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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图为学习现场 图为学习现场。 。 摄影 摄影/ /张茹 张茹

本报讯 (姜圆) 日前,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学习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刘学政主持。

会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了《条例》 。刘学政作中心发言,他从《条例》的发展脉络、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原则和特点、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五个方面进行解读,并就学校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遵守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 ,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学校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 ,切实加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二要准确把握《条例》内涵,完善锦州医科大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要分析研究《条例》的丰富内涵,把握《条例》的现实意义,把准权责边界,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提出符合实际的落实举措,建立起请示报告工作的规范体系,不断充实和丰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 三要抓好贯彻执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学校要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与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充分结合起来,要将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