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之我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进入新时代,国家越发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而“突出师德”则成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的5个基本原则之一。与此同时,教育部以“教研[2018]1号”文件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强调“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可见,由“突出师德”“教书育人”凝练而来的“立德树人”4个字,已经成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关键词。如何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自然就成为摆在广大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千头万绪、方方面面。而抓系统工作必须坚持“有重有轻,有主有次”的基本原则,否则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势必造成事倍功半,效果不显。结合多年工作实践,作者认为要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到实处应着重夯实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遴选标准,确保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过硬。《意见》中对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提出明确要求,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导师遴选过程中,除了考察体现业务素质的基本科研条件外,应首先对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有所考量。建议导师遴选条件中可以有类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明确表述,以确保导师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此外,随着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导师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所培养研究生的水平。因此,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修订导师遴选办法时,每次都应该不同程度地提高导师遴选的科研成果基本条件和要求,优中选优的同时,既可以极大保证导师具有精湛的业务素质,又能从很大程度上带动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二是强化导师培训环节,通过岗前集中培训与平时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7个职责。《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的7个职责,即“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要特别注意,此处7个职责我们看似习以为常、熟悉不过,但在这个“1号文”里面它着实不是一段口号,而是一个个庄严的导师职责。广大研究生导师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立德树人7大职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并践行这些职责义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方可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了使广大导师尽快适应岗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每次导师遴选工作结束后都应该组织学院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重点对新导师进行岗位职责、角色转换、指导方法、与学生相处等方面的细致培训。并且,要让新导师和老导师“结对子”,积极发挥老导师“传帮带”作用,将培训工作渗透到平时,润物无声。学校层面也应该适时召开导师培训大会,集中对新导师进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制度解读、提升指导能力方面的培训。通过多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潜移默化将导师立德树人7大职责渗透到导师头脑中,做好广大导师的思想意识工作,让广大导师能够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观愿意,主动担当,落实职责。
三要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践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通过导师培训和各种引导,做好导师的思想意识工作只是一个方面,要把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做实、抓牢,还离不开科学的考核机制。我们都说“上级重视什么,就检查什么”,只布置任务,而从不检查,从不过问,即便口号喊得再响,这样的工作绝非真正的重要工作。可见,检查、督导、考评对一项工作的重要性。落脚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全面落实,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每年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教学督导、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尤其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招生资格时,要重点考核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职情况、研究生指导质量和教学科研情况。通过审核的方式进行研究生招生。考核督促的同时,还应有评选先优的相关制度,这才是完备的考评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制定有关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的相应办法,定期开展优秀导师的评选活动。评选过程中可重点考察导师师德师风、培养人才方面的指标,凸显立德树人职责。诸如可以出台立德树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可免于下一年度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并在硕士生招生计划分配中予以倾斜,在各类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立项、各类研究生教育评奖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等政策。
最后要严把学术道德关,强化导师在这一方面的责任意识,着眼于平时,防患于未然。“翟天临事件”充分说明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作假行为一直是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热点话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升级为舆论事件,影响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因此,维护自身良好的学术声誉、做好对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是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一个突出方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始终贯彻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思想,通过出台诸如“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等相关的规章制度,把导师本人学术道德遵循、指导研究生的学术规范以及密切师生关系,对研究生全方位指导、监督、管理等问题落实到纸面,如若出现问题,则一票否决,追责必严。通过建章立制以及平日的严防死守,确保这一基本道德底线不被突破,不出问题。
立德树人是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研究生心中的导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意见》,结合全国教育大会最新精神,立足单位实际,创新思路,出实招、出准招,努力建设一支能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的优秀研究生导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