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3日下午,我院在实验楼3楼110会议室召开了 “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现状与趋势”交流会。吕萍副院长出席会议,科研处全体人员,参加2017年科技部铁路反恐项目申报的各课题组负责人及骨干成员、项目办全体工作人员,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铁路警务系(筹)、图像与网络侦查系(筹)、侦查学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治安学系等相关系部的负责人及教师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交流会上,科研处任林茂科长根据参加公安部科信局在杭州举办 “高新技术与公安科技创新发展培训班”学习的内容,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以及平日的积累,简要介绍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人脸识别、无人机、机器人、北斗卫星导航、高分辨率遥感、量子通信、新兴安检探测等高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其公安应用的相关知识。当前世界科技发展迅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正深度应用到各行业,公安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无人机安全管理形势,应充分依托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实现无人机飞行管理“保畅飞、管黑飞、防恶飞”的目标。人工智能将深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早做准备。警用机器人的快速发展,为公安侦查、排爆、精确打击和协同安保提供了有利工具。北斗系统的建设发展也使其正在成为公安基础信息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总之,高新技术的发展对公安信息化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要牢固树立科技意识,主动拥抱变革、顺应挑战,大力夯实科技基础,深化信息应用。
科研处兰立宏副处长也谈了自己参加培训的收获和感想,并对我院下一步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提出若干建议。他认为,现代科技与公安业务需求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科技对公安能力建设正发挥着支撑和引领作用,融合创新成为警务改革的新趋势。建议在2018年的项目申报过程中,深入论证公安大数据战略中铁路公安大数据战略的独特性,论证铁路反恐技术推广应用的可能性与路径以及铁路反恐技术风险的防控策略等,并在完善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具体领域专家的意见。
吕萍副院长强调,科技信息化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我院应结合公安工作特别是铁路公安工作现实需求,遵循“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和“相通相近、逐步拓展”的发展路径,不断加强内涵和特色建设,紧盯高新技术发展前沿,以实战需求为导向,紧密融入公安科技创新发展。吕萍副院长回顾了我院去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情况,充分肯定了大家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提升,也总结了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弱项和不足,指出此次交流会就是对2018年项目再申报进行的一次“热身”,并就下一步的相关工作作出了部署。
与会教师表示,通过此次交流会,对现代科技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高新技术与公安业务结合的科技创新思路和方法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科技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