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安) 2018年12月24日, 教育部发布 《关于成立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 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 公布了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 奖励委员会名单, 共有26人入选, 包括主任1人、 副主任3人、 委员22人。我校校长郝芳院士当选第二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 奖励委员会委员。
奖励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 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进行换届, 每次换届人数不低于1/3。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 ) 评审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特等奖候选项目和评审出的青年科学奖候选人, 审定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一等奖、 二等奖候选项目, 对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奖励委员会的审定结果报教育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