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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流动岗位聘用毕业生获双赢我校在教育部大会上介绍经验

    本报讯(记者田业胜)“武汉大学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大力促进科研流动岗位聘用毕业生,取得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满意的良好效果。”在日前召开的教育部深入推进高校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交流会上,校长顾海良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我校在流动岗位聘用工作中,不局限于国家重点、重大科技项目,还扩展到一般科技项目。在实际聘用的毕业生中,外校毕业的生源占总数的40%。
    学校确定了550个科研等流动岗位的聘用计划,并把聘用计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博士后、产业及其他岗位等类别,分别由科学技术部、社会科学部、人事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等部门会同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落实,实行由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
    2009年,我校科研等流动岗位实际聘用毕业生35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6人、硕士研究生112人、本科生193人、专科毕业生6人;213人为本校毕业,136人为省内其他高校毕业,8人为省外高校毕业。
    学校创新制度,规范运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排忧解难。实行规范的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及负责部门、牵头部门签订流动岗位聘用合同,加强聘用人员对学校的认同感。
    为了激发聘用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学校专门制订了工资、岗贴、社保及房贴办法,在这项工作的启动时期(第一年),流动岗位人员购买“五险”的经费全部由校级财力承担。
    “学校在推行科研等流动岗位聘用制度的过程中,应当不断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就如何更好地推进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顾海良在交流会上提出应加强三个方面的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流动岗位人员作为科研生力军的作用;如何实现流动岗位人员聘用管理的灵活性;如何保障流动岗位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