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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被授予“辽宁省五一奖状”

本报讯  11月26日,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沈阳隆重召开。辽宁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于宝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领导出席会议。我校荣获“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称号,大连市仅我校获此殊荣。我校同时被授予“辽宁省五一奖状”,这是我校连续两年获得此项荣誉。附属二院外科学教研室副主任李靖年教授荣获“辽宁省教科文卫系统职业道德标兵”称号。
此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行业新风”评选活动是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共同开展的,每两年一次,旨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全面推动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投身教科文卫体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这些荣誉的取得充分肯定了我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也激励全校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勇于创新,无私奉献,为我校建设国内先进医科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