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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本报讯】10月25日,学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会,邀请赣州市纪委违纪案件审理室主任赖辉作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校党委书记李恭进,党委委员、副院长刘民、陈亮、黄瑞忠、叶军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树辉出席。各党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二级党委(总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参会。李恭进主持学习会。
  赖辉以《条例》的历次修订开篇,围绕《条例》的总则、分则及重点修订条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并结合多年工作经历,讲解了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既囊括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要点,又联系典型案例逐一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李恭进指出,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纪律建设在制度、理论、实践上的创新成果,表明了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条例》把党的法规和要求细化、具体化,对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党委(总支)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纪律观念,时刻对照条例要求,照照镜子,整整衣冠,使自己的行动体现党的意志。
  李恭进强调,要着力把握《条例》修订的深刻内涵。《条例》的修订最显著的特点,在于突出了政治性,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定为党的根本政治纪律和规矩,目的在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涵盖了“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要好好把握条例内容,务必在学习工作中运用好贯彻好落实好。
  李恭进要求,要坚持纪严于法,纪法相通。《条例》指出,纪律严于法律,执纪在先,纪在法前。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依规依纪也是法治思维和方法的体现。《条例》突出了纪在法前,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同志们要模范遵守法律,并接受严格的纪律约束。
  李恭进强调,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确保《条例》要求落地生根,入心入脑。要把诬告等邪风坚决刹下来,引导大家走正路,树正气。反腐败工作始终在路上,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一定认真严肃进行处理,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全体与会同志还纷纷围绕《条例》畅谈了学习体会。(林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