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香自苦寒来——我校获得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佳绩有感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反馈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63号),我校被抽检的2015-2016学年度14篇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合格,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成为山东省被抽检的12所博士培养单位中抽检论文全部合格的4所单位之一。本次国家随机抽检了我校14篇博士学位论文,涉及12个一级学科,抽检数量和涉及学科均为历年之最。
还需要提出的是,今年上半年,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办组织的2016-2017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我校也取得了被抽检的63篇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合格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思绪万千。忍不住将心中的一些想法和我校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一些好的做法付诸文字,和大家分享一下。借此机会,也向一直以来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呕心沥血的广大研究生导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可以说没有您们,就没有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
一、全校上下高度重视论文质量,质量意识在广大师生心中牢牢扎根“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命运”。我校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已达7000余人,导师数量达1000余人。在国家研究生教育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的现形势下,如此大的教育规模,如何让质量意识能够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让每位导师与研究生都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底线意识,已成为摆在我们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我校充分利用学校报纸、网站、官微、各类QQ工作群等媒体和网络渠道,大力宣传国家、省、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大政方针、有关学位论文抽检政策、有关学位论文质量意识警醒等内容,在全校范围积极营造“严把质量,坚守底线”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氛围,让质量意识在广大导师及其研究生心中牢牢扎根。
特别要提出的是,我校每次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博士论文抽检结果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反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后,都会大力宣传这一结果。尤其是在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时,会加大宣传力度,将抽检结果、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原汁原味”呈现在全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导师和研究生面前。几乎让每一位研究生教育当事人或者参与者对论文抽检结果有所了解,对国家和山东省的抽检政策有所知晓,对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所要承受的后果有所警醒和忌惮。正是如此,我校在营造浓厚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氛围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广大研究生导师能够时刻紧绷质量之弦,立德树人,呕心沥血,对研究生进行悉心指导;广大研究生也能时刻怀揣质量意识,潜心钻研,恪守规范,认真撰写学位论文。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过关1、从开题到答辩,“六节点”、全过程对学位论文进行把关。毋庸讳言,完成一篇学位论文需要巨大的工作量。一篇合格乃至优秀的学位论文必定是从论文开题开始就浸入了研究生本人的所有心血及其导师、导师组的辛勤付出。从管理层面,学校为了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质量把关,重点从六个节点进行全程监管。近几年,学校陆续出台或修订《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制度实施办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及评阅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围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预审预答辩、论文抽检评阅以及论文答辩等六个重要节点,对学位论文进行全方面、全过程监督,有力保障了学位论文质量。同时,学位论文在一个个节点上一次次被把关后,研究生可以对自己的论文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精益求精,臻于至善,力求经历各种“过关斩将”后的最终论文能够经得起各种抽检和考验。
2、创新思路,不拘一格,加强重点环节监控,有效保障论文质量。考虑到学校办学实际及各种综合因素,学位论文的质量把关仅仅依靠我校自己的导师队伍和专家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要求必须聘请校外专家参与进来,共同为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质量掌好舵、把好关。在评阅环节,为提升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每篇论文要送到三所“985”或“211”高校聘请同行专家“双盲”匿名评阅,并且把准予参加论文答辩的最低评阅标准由原来的60分(合格)提高至70分(良好)。答辩环节,学校要求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两位校外博导,而实际上各学院大部分专业校外专家比例都能达到三分之二甚至更高,足以见得各学院在学位授予方面狠抓质量已经成为一种自觉。今年上半年,学校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期间,首次将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两校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展示,营造浓厚学术氛围的同时,更是主动接受全校师生广泛监督的一次尝试。学位论文在经过初次重复率检测后,会根据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防止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出现重复率不可控的现象,每次答辩完成后,学校都要对研究生提交的最终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重复率的抽检。所有这些创新举措,所有这些严苛要求,所有这些重点监控,无不对我校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3、奖惩并举,强化激励,引导广大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催生高质量学位论文。奖惩分明、强化激励是我校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又一法宝。为鼓励广大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学校出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大幅提高了对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额度。对低年级优秀博士生,学校还有专门的“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按照新修订的《山东师范大学博士学术新人培育计划及奖励实施方案》,入选计划的博士生除了每个月可以有额外1000元的生活补贴外,每年还有8000-12000元不等的科研资助,可以正常毕业但通过延期能够取得更高标志性成果的博士生,每月的生活补贴可以达到3000元,基本可以解决博士生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其可以专心钻研,多结硕果。毋庸置疑,高水平成果的多产必然会催生高质量的博士学位论文。除此之外,学校出台有《山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每年都会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对研究生及其导师进行奖励,并且在各学院绩效考核中,将各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数量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考量,极大调动了各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参评积极性。
学校加大“奖优”力度的同时,“惩劣”力度更是不减。每年学校在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外审时,抽检比例都会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的外审成绩来动态调整,成绩排名靠后的学院将加大外审比例,并且将外审成绩纳入各学院绩效考核之中。在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位论文抽检中或者因为学术道德等情况出现问题的学院及当事人,学校都会以最严苛的标准进行公开处理并通报全校,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用实际行动捍卫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底线。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任何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成绩背后所有人的努力和付出。让我们以本次成绩为新的起点,携起手来,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美好明天更加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