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吹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冲锋号
编者按: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今年10月份学校将迎来教育部专家组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这是一件事关学校生存发展、促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奋力实现特色鲜明、区域领先的综合性大学建设目标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去年3月,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认真研究并通过了《九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制定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去年4月28日学校全面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一年时间里,学校党委、行政牢牢把握评建谋划部署,全校师生紧紧围绕评建开展工作。今年学校“双代会”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推进迎评促建工作,高标准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事关学校里每一个人,没有一个人是旁观者,做好审核评估需要充分汇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凝聚全校师生的力量,全力以赴。为了加深广大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了解,促使学校迎评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本报整理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相关资料,供广大师生参阅。
什么是审核评估《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规定了“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其中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审核评估是由政府主导,针对2000年以来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的制度性评估。审核评估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下,总结已有评估经验,借鉴国外先进评估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审核评估旨在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多样化,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两个突出、三个强化”。就是要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二十字方针基础上,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基本原则。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审核评估的对象及条件1、审核评估对象包括两部分高校:一是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 “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二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 “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参加审核评估的学校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二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即2012年原则上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设定这些门槛条件的目的一方面是促进高校为保障和提高质量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教学评估不仅评学校,也评政府和学校举办方的职责是否落实。审核评估内容及重点1、审核评估内容。审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2、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涵盖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重点是对学校教学工作“四个度”审核:一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二是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三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四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以上这几个方面涵盖了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输入输出过程。专家通过对这几个方面的审核,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质量做出全面的判断。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1、审核评估专家。为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质量,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统一组建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为教育部评估中心及各省(区、市)组织的审核评估工作提供专家资源。审核评估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组成,专家组一般为9-13人,设组长1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人。专家组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同时还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选聘评估专家时,将考虑参评学校的规模、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专家选聘坚持回避制度,对利益相关者(校董、兼职教授、校友、利益冲突者等)实行回避。各省组织审核评估时,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2、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审核评估工作的程序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专家进校考察。实施审核评估的机构应对学校提供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3、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4、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审核评估过程材料准备1、参评学校撰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需要注意的问题。自评报告是学校自我评估结果的体现。它不仅反映参评学校对自身教学工作的认识,也反映参评学校被审核评估的认识。审核评估中,学校的自评报告应在内容和形式上满足审核评估的相关要求。具体来说,体现两方面的内涵,一是理念要到位,事实做支撑,优势须找准,问题要写透;二是“四度”为主线,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这两方面说明自评报告应贵在精准、结论自证、画像要素并且符合要求。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应以精准的语言,在8万字内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展示出来,对存在问题要分析透彻并达到三分之一的篇幅。自评报告所列事实要支撑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效,取得的成绩要客观真实,对存在问题不隐晦,能直面问题并能分析到位。无论是成绩还是问题都应有支撑数据,能反映出学校自身特有的特点,在具体撰写时,要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来组织所有的审核评估项目和要素,对审核中的要点叙述不必面面俱到,可综合体现在要素中反映。即审核评估报告的撰写不应以要素为基点,一般是以“四个度”为基本点来组织撰写。
2、评估工作中学校应准备的评建工作材料。学校评建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评估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见证”。例如试卷及试卷分析、毕业论文及成绩汇总、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形成的材料等。评估时无需对教学档案做特定的整理,应保持其原始性,并存放于制度规定的地方。支撑材料是为自评报告提供支撑作用的材料,目的是为自身所说、所做的提供证明,带有评估的“时效性”。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要少而精。案头材料是为方便专家进校考察工作而做的引导性材料。它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学校各类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和实训基地等目录及所在位置,如学校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单位等。另一类是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目录,如校历,当周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毕业论文和试卷清单目录、人才培养方案等。案头材料应该以准确、合理、方便为准则。学校整改工作要点整改是审核评估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评估专家组在完成进校考察工作后,学校要对专家反馈会上的信息及时整理、分析,正确、客观地理解大家的意见建议,为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打好基础。在接到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后,学校要认真研读该报告,并以此作为整改提高的重要依据,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认真研究、扎实改进、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整改结束后,应对整改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总结,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准备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检查。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1、审核评估工作纪律要求。为了减轻参与学校负担,营造风清气正的评估风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员工作纪律的通知》(高教司涵[2009]230号),在审核评估中,仍然执行该通知的要求,主要内容为:领导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不安排接见;学校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礼物,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专家组不组织学生现场考试等。
2、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整理:乔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