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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校辅导员在我校接受法律法规培训



本报讯 (记者 王成奇) 10月23日,湖南省高校辅导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我校举行,省内77所高校的102名辅导员将在我校进行为期3天的法律法规培训。副校长刘建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刘书华出席开班仪式。

我校辅导员培训基地是全省5个培训基地之一。依托学校法学学科和师资优势,我校多次承办省内高校辅导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安排了曾获得 “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荣誉的欧爱民、倪洪涛等一大批有丰富学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重点就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校园法律风险防范、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向学员授课,为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好大学生法治教育与法律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传授 “心法”。

刘建平要求参训学员严格按照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和培训班的安排,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相互交流,切实提高理论与业务水平,以真挚的感情、蓬勃的朝气、干大事的雄心、干成事的气魄,努力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为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贡献。

刘书华说,辅导员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知心导师,当前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辅导员只有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才能胜任岗位需求。广大学员要充分利用湘大浓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和法学资源,明确学习目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初心不改,虽远不怠。”学员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李昕潺分享了个人工作感悟。李昕潺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了5年多,90后的她在工作中与学生保持了良好的互动交流。她认为对待学生,要具备初心、爱心和真心,以心换心,以己度人,与学生保持共鸣,辅导教育工作才能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