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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会议专题学习宪法、 监察法


  本报讯 5 月 31 日,学校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推进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宪法、监察法贯彻实施。校党委书记陈春雷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张志军主持会议,全体在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校纪委书记郝敬习、沈钧儒法学院院长蒋铁初分别对监察法、宪法做了解读。
  陈春雷在讲话中指出,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他要求全校上下一要以学习宪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政治意识,把传达学习贯彻宪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带头抓好学习。二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要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法治研究能力。四要推动领导干部当模范、做表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校形成尊重法律、依法治校的浓厚氛围。
陈春雷强调,监察法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它的制定意味着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与会人员要充分认识 《监察法》 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同时注重“学用结合”。校纪委要牵头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结合高校具体案例,在学校营造氛围,形成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各二级党委、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要把 《监察法》 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会前,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成睿